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改革切入点—代表专职化.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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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改革切入点—代表专职化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改革切入点—代表专职化 张丹丹(1988-),女,皖濉溪县人,安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2010级政治学理论专业,硕士。 关键词:专职代表;必要性;限制因素;路径探析 摘 要:在我国建立民主法治国家的进程中,谁能代表人民真正掌握立法权力,监督法律的实施,推动法治国家发展进程,关键在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实行人民代表专职化是一个值得探索的途径。 Entry point of the Peoples Congress system reformation-specialization of the deputies ZHANG Dan-dan(School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Anhui Normal University Wuhu 241000, China) Key words:Specific deputies;Necessity;Limiting factors;Route analysis Abstract:In the process of Chinas establishment of a democratic country ruled by law,who can really represent the people to grasp the legislative powers,supervise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law,and promote the processes of legal state ,the key is to uphold and improve the peoples congress system,and the professionalization of the deputies is a worthy exploringways.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我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一直是一个焦点问题。而人大代表专职化则是大家热烈讨论的核心问题之一。 与兼职代表相比较,专职代表就是以人大代表作为专门的工作,享受与这种专门工作相应的报酬和待遇,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且没有其他工作的代表,具有全职性和专门性[1]。 一、我国现行人大代表兼职制度的不足之处 建国以来,我国一直实行的是人大代表兼职制。这种兼职制适应了我国建国初期的国情和社会发展要求。具有以下优势:一是让来自各行各业的人担当人大代表符合人大制度对民主的诉求。二是可以缓解财政压力,由于我国各级人大代表人数较多。如果都是专职的话,其应该享有的工资待遇等会给财政带来很大的压力。虽然这种兼职制在我国政治文明建设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这种制度的种种缺陷逐渐暴露出来。 (一)兼职代表制使得代表分身乏术,造成代表职务和本职工作相冲突,从而使议政效率和质量低下。人大代表兼职制意味着代表本身不是一种职业,代表工作是短暂的、附带性的工作。他们所从事的本职工作是给他们的生活提供保障的主要来源,这使得代表们倾向于做好自己原来的本职工作。而且人大代表中的大部分又都来自生产、工作第一线,他们除了出席人代会和代表视察外,实际上很难把更多精力用于执行代表职务,这就决定了人大不能开太长时间的会并且导致代表行使权利的质量下降。正如蔡定剑所言“在最短的会期里,要讨论决定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的大事。恐怕不能说它的会议效率高,而只能说它决定问题是很匆忙,讨论问题可能走形式” [2]。 (二)人大代表中“官员”代表数量多,消解了人大的监督机制。我国各级人大代表中领导干部比例过高的问题早就出现了,到现在不仅没解决,而且愈演愈烈。根据现行宪法的规定,各级人大负有监督同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职责。现行选举制度允许行政官员、法官、检察官当选人大代表。这种体制就造成了自己监督自己的状况,使人大的相当一部分监督权难以落实。一旦人大代表形成“官僚化”,其直接后果就是对人大监督职能的消解[3]。 (三)兼职人大代表的政治素养整体偏低,缺乏应有的议政能力和监督能力。我们知道目前我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实行的是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以间接选举为主的选举方式,存在很多上级任免的现象[4]。还有一部分代表是组织上推荐的劳动模范或在某一领域里的先进工作者,比如体育明星、娱乐明星、科技标兵甚至农民等等。他们虽有自己的特长,但很难保证他们都懂政治、法律,甚至有些人大代表连人大制度都不了解,只是作为“代表”来开开会、听听报告,因而无法真正地行使好作为人民代表的职责。 (四)兼职人大代表很容易逃避选民的监督。他们通常视人大代表为一种荣誉或身份的象征,肩负着为选民尽责尽职的光荣使命的他们拥有一定的权利。虽然我国法律规定了选民可以在人民代表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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