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鉴证实施办法_ns1.doc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劳动合同鉴证实施办法_ns1

劳动合同鉴证实施办法 (劳力字〔1992〕54号) 第一条 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依法保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劳动合同鉴证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审查、证明劳动合同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项行政监督、 服务措施。 第三条 劳动行政部门是劳动合同的鉴证机关。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应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劳动合同鉴 证工作。劳动合同鉴证的具体工作由合同签订地或履行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承办。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劳动合同包括: (一)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从城镇和农村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人、临时工签订的劳 动合同; (二)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企业单位与企业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三)私营企业雇主招用雇工,个体工商户招用帮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四)外商投资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五)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变更或续订的劳动合同; (六)其它劳动合同。 第五条 劳动合同鉴证应审查下列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是否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 (二)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双方当事人是否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 (四)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是否明确; (五)中外文合同文本是否一致。 第六条 鉴证时,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三份; (二)用人单位为法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用人单位不是法人的,应提 供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三)劳动者身份证明; (四)鉴证部门认为需要的其它材料。 第七条 鉴证时,双方当事人应到场。用人单位一方应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 人;劳动者一方应为签订合同本人或委托代理人。 第八条 对审查合格的劳动合同,鉴证机关应予鉴证。鉴证人员应当在合同文本上签名并加盖劳动 合同鉴证专用章,注明鉴证日期。 鉴证机关发现当事人提供的合同文本及证明材料不完备,应通知当事人予以补正。 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予鉴证,并应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在合同文本上注明。 对审查不合格的合同,应指导当事人按照要求修改或重新签订,然后办理鉴证手续。 第九条 为方便当事人,应简化劳动合同鉴证手续。凡能到用人单位办理鉴证的,应派人到用人单 位办理,并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 第十条 劳动合同鉴证为有偿服务。鉴证机关向申请鉴证的当事人收取鉴证费的标准,按国家物价 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劳动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 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268号)执行。 第十一条 对已鉴证的劳动合同,其依据的政策法规重新调整后有矛盾时,可重新办理鉴证手续, 不再收取鉴证费。 第十二条 劳动部门对有错误的劳动合同予以鉴证后,一旦发现应立即撤销并退还鉴证费,或重新 鉴证。 第十三条 鉴证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由其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和行政处分:  (一)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有意为不真实、不合法的劳动合同提供鉴证的; (三)不按国家规定,超标准乱收费的。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劳动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劳动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1992年11月1日起实施。以前凡与本办法有抵触的规定,同时废止。 工作总结、、述职报告、申报文本、申请文书、可行性报告等精品文档 /smsp1982;/smsp1982 工作总结、、述职报告、申报文本、申请文书、可行性报告等精品文档 /smsp1982;/smsp1982

文档评论(0)

xcs88858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8130065136000003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