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科研课题数据汇交管理办法(草稿).docVIP

中医药科研课题数据汇交管理办法(草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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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科研课题数据汇交管理办法(草稿)

中医药科研课题数据汇交管理办法(草稿) 2007-10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中医药科学数据汇交的种类及范围 第三章 中医药科学数据汇交计划 第四章 中医药科学数据汇交义务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 中医药科学数据汇交的程序 第六章 中医药科学数据的审核 第七章 中医药科学数据的保管 第八章 中医药科学数据汇交的管理 第九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科学数据的汇交工作,加强对中医药科学数据的管理,充分发挥中医药科学数据的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医药科学数据的汇交、保管以及科学数据汇交工作的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是指以各级财政投入为主的中医药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攻关计划、基础研究计划、研究开发能力条件建设计划、科技产业化环境建设计划等科技计划中安排的由国家科技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等各级专项计划部门或由其委托的机构组织实施,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在一定时间周期内进行的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开发项目。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中医药科学数据是指在执行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过程中所形成的科学数据。中医药科学数据是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成果的重要内容,是评价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的基本依据之一。 第五条 中医药科学数据的汇交实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领导,各省级中医药管理局分级、各相关部门分工分类负责的管理原则。 第六条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知识产权的中医药科学数据的汇交、保护、公开和利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 汇交中医药科学数据的种类及范围 第一条 依据本办法汇交的中医药科学数据应当具有科学价值和实用价值。 第二条 汇交的中医药科学数据是在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能够验证中医药科学研究得到的或发现的最后研究数据,包括实验室纪录的经过验证的原始观测数据、实验数据、调查数据、考察数据、统计数据集;各种载体的科技文献、专利和技术标准等;按照某种需求系统加工的数据库和相关的元数据,经验证能实现远程检索和文献传递功能的均可汇交。汇交不包括初步的分析、论文草稿、未来研究计划等。    第三条 汇交的中医药科学数据应当按照中医药科学数据共享平台规定的格式以电子文本形式汇交。汇交的中医药科学数据应当符合有关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如数据采集标准、数据格式标准、数据著录规范等) 第四条 汇交中医药科学数据时应当附带呈送有关项目的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中医药科学数据的汇交计划等材料。对于涉及已经获得专利或其他权利保护以及正在申请专利或其他权利保护的科学数据,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 中医药科学数据汇交计划 第一条 国家、省部级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如97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项目、省级重大科研项目等),在提出项目申请书的同时,应当申报相关中医药科学数据汇交计划。   第二条 中医药科学数据汇交计划应当在申请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的研究内容与预期目标中提出,作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项目资助单位的专项计划部门或由其委托的机构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进行审查或论证评估时,对科学数据汇交计划也应当进行审查或论证评估。    第三条 应当制定中医药科学数据汇交计划的项目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书中没有科学数据汇交计划的,该项目建议书不予审查,可行性报告不予论证评估。 第四条 中医药科学数据汇交计划应当载明以下事项:(在执行此项规定前应制订“数据的采集标准”,“数据格式标准”,“数据著录规范”)   1、 科学数据汇交义务人;   2、 科学数据产生的方式;   3、 汇交科学数据的种类和范围;   4、 科学数据汇交的方式和期限;   5、 汇交的科学数据管理机构;   6、 科学数据的使用期限;   7、 科学数据的质量要求;   8、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第四章 中医药科学数据汇交义务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中医药科技基础数据的汇交义务人分为各课题汇交员、课题负责人和各级数据分中心验收员、中医药科学数据中心四级。 第二条 汇交义务人的职责分别为: 1.汇交员:对制作完成的数据产品按照《课题合同书》要求对数据产品整体验收,包括:数据集实体是否完全,各种说明和信息文档是否完备,对产品格式、处理、元数据阐述是否完整详细。汇交验收员负责将数据产品及相关文档向课题负责人汇交。 2.课题负责人:对本课题(或专题)制作的数据产品进行汇总。对照“课题合同书”要求,检查本课题数据产品的完成情况。全部数据产品完成及经过检查后,负责向数据中心汇交。 3.数据分中心验收人:由各数据分中心指定专人负责数据的汇总,并进行最终质量控制,同时负责向上一级数据中心汇交本项目的全部数据及其文档。 4.中医药数据中心:验收和审核汇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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