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商标申请注册前的善意使用不能得到完全保护。 商标法关于先用权规定存在的局限性:使用范围的界定;附加适当标识的落实;主观善意的判断;有一定影响的要求。(59.3) 依据诚实信用原则保护存在不确定性 。 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2、运用诚实信用原则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必须置于特定法律规定所处的语境,受到具体的、特定的法律规则的制约。 诚实信用原则内容具有不确定性,其适用必须与其他法律原则、法律规则和立法政策结合起来理解和使用。 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不得违反商标权的地域性和相对性等商标权的本质属性。 1)诚实信用原则与商标权的相对性原则的关系 商标法将相对禁注条款单列,不仅在于彰显商标法对上述行为的禁止,而且还在于上述条款明确体现了商标法的保护对象和保护条件,共同划定了商标法的保护水平和保护层次。 对已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虽然可以扩展到不相同或不相类似商品上,但是需要具备“误导公众,可能损害权利人利益”的条件; 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限于相同或类似商品上; 对于注册商标的保护,限于相同或类似商品上; 对于达不到驰名程度的未注册商标,则要求在先使用、具有一定影响的条件。(先用权;在他人不正当抢注时,未注册商标持有人有禁止权)。 2)诚实信用原则与商标权注册取得、申请在先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保护在先申请,实际上起到的是鼓励市场竞争主体早申请、尽快申请注册商标的立法意图。因此商标权注册取得、申请在先原则至少不应该仅仅处于被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评判和衡量的地位,而是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影响商标法上的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 不在商标法禁注事项之列的在先申请应受到保护。 3)诚实信用原则与商标权的独立性地域性原则 “无印良品”商标争议案 。 以诚实信用原则否定商标权的独立性地域性原则的弊端: 违反国际义务的法律风险; 给予外国当事人超国民待遇,加重我国承担的法律义务。 结论:对于在中国大陆既未使用又无影响的商标不宜突破商标的地域性和独立性来给予保护。 专题一:商标法的基本原则 一、商标权取得的原则 1、使用取得原则 使用取得原则以权利人使用商标的事实作为产生商标权的充要条件,并与“先使用原则”相结合确定商标权的归属 。 商标保护的逻辑 :商标保护的不是标志本身,而是凝结在标志中的贸易声誉或商业信誉,而声誉或者信誉是通过商标的使用获得 的。 司法判例中,商标保护体现的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理,受其影响,混淆理论被各国商标法所接受。 使用取得原则存在的两大难题: “先使用”难于证明,权利取得具有不确定性。 商标权限于实际使用的区域容易在同一法域内产生相互冲突的商标权。 2、注册取得原则 2.1注册取得原则的含义及其影响 注册原则是以商标在主管机关注册作为产生商标权的条件,并与“先申请原则”相结合确定商标权的归属 。 在注册取得原则框架下,商标权是一项伴随注册就存在的财产性权利。 我国实行注册取得原则: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注册取得原则带来的两大后果: 重注册、轻使用,垃圾商标多 商标抢注严重 2.2注册取得原则的校正 强化注册商标的使用 确立商标注册的诚实信用原则,具体措施有二: 在先使用的合理保护 在先权利的保护 2.2.1 强化注册商标的使用: 第一,未实际使用的注册商标实行弱保护:确定赔偿责任需考虑未实际使用因素;注册人主观上无实际使用意图可不赔偿。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64.1) 第二,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注册商标可撤销其注册。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49.2) 第三,可进一步考虑的措施: 商标注册时提交使用意图声明。 以存在在先商标权为由提起商标申请异议的,异议人应申请人要求提供前三年使用证据;以存在在先商标权为由提起撤销商标注册的,撤销申请人应商标注册人要求提供前三年使用证据。不能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