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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部业务学习资料汇编

法务部业务学习资料汇编 一、租房承包经营所签合同适用哪一类 …………………………… 1 二、合同异议是否可以将其撤销 ……………………………………1 三、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 ……………………………… 2 四、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4 五、商务领域品牌评定与保护办法(试行)…………………………8 六、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 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11 七、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 ………………………18 八、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 九、法律讲堂 ……………………………………………………… 20 十、案例分析 如何看待本案中协议的效力 ………………………………… 23 定做人可否行使合同解除权 ………………………………… 24 十一、司法信箱 …………………………………………………… 26 十二、集团法务简讯 ………………………………………… 28 业务指导 租房承包经营所签合同适用哪一类   余先生从张女士处租赁一营业用房,并注册成立一餐饮管理公司。一年后,余先生将该餐饮公司转让给王某经营,双方订立为期四年的《承包租赁合同》,余先生将企业证照及所租房屋一并交王某经营,但合同中将“承包费”称为“承包租金”。四个月后,王某以不能合法从事餐饮经营为由,提出终止《承包租赁合同》。余先生不清楚,企业承包经营和房屋租赁有什么区别,他的《承包租赁合同》是属于承包还是属于租赁?      企业承包经营是指企业主将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全部或部分在一定期限内交给承包者,由承包者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并承担经营风险及获取企业收益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在约定的时期内将房屋交给承租人居住(或从事经营活动)以获取租金的行为。余先生所租赁的房屋属于企业经营场所,既然《合同》约定余先生将企业承包给王某经营,当然应当将企业的经营场所交给王某。企业主将企业经营场所交付给承包人与房主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在《承包租赁合同》中的承包费与租金的概念多次被混淆使用,“承包费”被称为“承包租金”,但综合《合同》内容中将企业证照和经营场所一并交付给承包人来经营的约定来分析,该《承包租赁合同》属于企业承包经营合同,而不是房屋租赁合同。 摘自 2007.4.3《上海法治报》 合同异议是否可以将其撤销    2005年6月和7月,白海公司与新大陆公司就同一建筑工程先后签订《补充协议》和《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工程造价按93定额下浮18%,《施工合同》则没有约定下浮。2006年10月工程竣工。   今年3月,双方为工程款结算协商未果,白海公司遂起诉法院,以《补充协议》下浮约定系恶意串通、无效协议及显失公平为由请求撤销《补充协议》,工程款按《施工合同》约定造价不下浮。新大陆公司不知道造价下浮的约定是否合法;白海公司是否可以在工程竣工后请求撤销《补充协议》。   工程价款结算方法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定额或其他计价方式进行计价,因此工程造价按定额下浮的约定并不违法。   工程造价按定额下浮的约定是否系恶意串通要看是否有证据证明,且该约定并不必然导致整个协议无效。   《合同法》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或者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但是,对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有明确期限,《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因此,即使工程造价按93定额下浮18%约定显失公平,新大陆公司仍然可以白海公司一年不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为由进行抗辩。 摘自 2007.4.17《上海法治报》 法律、法规、规章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 商务部令2007年第15号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已于2007年4月6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第六次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部 长:薄熙来    二〇〇七年四月三十日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管理,规范特许经营市场秩序,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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