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练习须知.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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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练习须知

模拟练习须知 一、正式网络知识答题时间70分钟,题型包括判断30题、单选20题、多选15题三种类型,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成绩合格。 二、网络知识答题前请熟悉掌握相关法规,进行充分的学习。具体见下表 人员类别 行政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无工作单位、无职称的在企业工作人员 1 会计法 会计法 2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3 预算法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4 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法 5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非法行为处罚处分条列 6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7 广州市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8 广州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财经责任问责试行办法 9 财政非法行为处罚处分条列 人员类别 行政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无工作单位、无职称的在企业工作人员 1 会计法 会计法 2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3 预算法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4 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法 5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非法行为处罚处分条列 6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7 广州市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8 广州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财经责任问责试行办法 9 财政非法行为处罚处分条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会计核算 ? 第三章 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 ? 第四章 会计监督 ? 第五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 第三条 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帐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第四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第六条 对认真执行本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 第七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第八条 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第二章 会计核算 第九条 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 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资本、基金的增减; 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二条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帐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十三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四条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 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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