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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侵权责任法》之产品侵权责任

精品论文 参考文献 浅谈《侵权责任法》之产品侵权责任 刘成雷(黑龙江省清河林区基层法院,黑龙江 通河 150900) 摘 要:针对广大消费者遇到产品侵权时,谈如何运用《侵权责任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关建词:产品侵权责任;过错责任原则;追偿;索赔 在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购买商品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一部分,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可是我们所买的产品不可能不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商家,为了从中获取更多的利润,往往在产品质量问题上偷工减料,达不到国家要求的标准,给消费者带来很多不便。轻者造成经济损失,重者在使用的过程中给消费者带来人身伤害,那么我们就产品侵权责任这一问题如何运用法律来维权呢? 首先,我们应该知道什么是产品侵权责任?介绍以下概念: (1)产品侵权责任,是指因产品存在缺陷导致他人损害所产生的侵权责任。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身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2)过错责任原则:指承担侵权责任应以行为人具有过错为前题条件的归责原则。也就是说行为人有过错才承担责任。 (3)无过错责任原则:指不以行为人的过错为承担侵权责任条件的归责原则。也就是说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当法律规定其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均应承担侵权责任。 其次,出现产品侵权时,侵权责任又由谁来承担呢?其实产品侵权责任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我们来看一案例:顾客张三从丙公司处购买了一台B型微波炉,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微波炉发生爆炸,致张三右臂受伤,花去医药费1200元。经查,该微波炉的生产厂家为乙公司。则张三可向谁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我们先来看几条法规,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在此案例中,该微波炉的缺陷是由生产厂家乙公司造成的,则产品的生产者乙公司应向张三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42条规定,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在此案中,该微波炉的缺陷是由销售者丙公司过错造成的或是丙公司出售该缺陷产品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丙公司应向张三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由此可知,张三可向丙公司索赔,也可向乙公司索赔。因为对因产品缺陷造成的人身损害,受害人有权向其制造者或销售者索赔,也可以要求两者承担连带责任。 最后我们要特别注意: (1)内部责任分担。 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销售者仅承担过错责任,即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时方承担责任,但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由销售者自己承担责任。 (2)追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销售者赔偿后,可向生产者追偿。 因销售者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生产者赔偿后,可向销售者追偿。 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①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②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③将产品投人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还是此案例中,顾客张三从丙公司处购买了一台B型微波炉,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微波炉发生爆炸,致张三右臂受伤,花去医药费1200元。经查,该微波炉在运输的过程中发生过碰撞,运输公司丁存在过错,使该微波炉存在缺陷。则张三可向谁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4条规定,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可知,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仍由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而不能以第三人过错进行抗辩。承担责任后,可向第三人追偿。张三可向丙公司索赔,也可向乙公司索赔。由丙公司或乙公司赔偿后向有权向丁公司追偿。 通过综上所述,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在遇到产品侵权时,知道向谁主张自己的权利,谁应承担侵权责任,把法律条文与日常生活中遇到的一些问题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法律的实效性,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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