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复旦大学学生手册
复旦大学(网络教育)学生守则
(试行)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立志成为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 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 观。
3、自觉培育和发扬“文明、健康、团结、奋发”的校风,“刻 苦、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
4、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 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5、遵守宪法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 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
6、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强健体魄,健全人格,保 持心理健康。
7、注重个人思想品德修养。乐观进取,诚实守信,文明礼貌,讲 究卫生。
8、爱护网络教学设施、设备,维护学校教学资源的知识产权。
复旦大学(网络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条例
(试行)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实现培养德才兼备的社会需要的高 质量专门人才的目标,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3月25日第21号令)、《关于支持若干所高等学校建设网络 教育学院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的几点意见》(教高厅[2000]10 号)、《关于印发〈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 则的通知》(教学司[2001]80号),以及《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 定》(2005年)等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适用于复旦大学(网络教育)自主招生系列,由网络教育学 院(以下简称学院)负责实施。
第一章 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 新生自收到“复旦大学(网络教育)录取通知书”之日起 获得入学资格。新生须持“复旦大学(网络教育)录取通知书”及相关 材料,按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日期,到指定地点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 如期报到者,应事先向学院教务部提交书面报告,申请办理延期报到手 续。延期时间不能超过两周。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但因 不可抗力或其它正当事由所致者不在此限。
第二条 如有正当事由,并由新生本人提出保留入学资格书面申 请,经学院批准后,可暂不注册,保留入学资格—年(专升本新生也可 保留半年)。期间如有违法行为,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条 保留入学资格期满的学生,应提交书面入学申请,经学院审核 批准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审核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 自新生报到之日起的三个月为入学资格复查期。经复查合 格,新生方可注册,取得复旦大学(网络教育)学生学籍。
第五条 新生入学后,如发现与招生条件或录取标准不符者,取消入学资格。凡因伪造证书或证件以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而入学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六条 在籍学生应在每学期开学时,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一) 学生在注册前应按规定缴纳学费,否则学院可取消其注册资格。
(二) 注册由注册者本人持学生证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注册人员在注册者学生证上加盖注册印章,确认学籍。
(三)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不办理注册手续者,按自动 退学处理,注销学籍。
第二章 学 制
第七条 标准修业年限以教育部有关规定为准,学生可向学院申请 延长修业期。大专起点本科(含第二本科)和大学专科标准修业年限均 为两年半,延长修业期最长均不得超过两年(含休学);高中起点本科 标准修业年限为五年,延长修业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含休学)。
第八条 学生延长修业期,须根据《复旦大学(网络教育)关于学生延 长修业期的规定》(试行),向学院教务部提交书面申请,报学院批准。
第三章 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九条 学生修读课程后需参加考核,考核合格后才能获得相应学 分。课程成绩根据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上课时间、参加讨论或作业) 综合评定。
部 分 学 生 另 须 参 加 “ 试 点 高 校 网 络 教 育 部 分 公 共 基 础 课 统 一 考 试”,有关事项按教育部的规定处理。
第十条 课程考试成绩记载实行浮动记分制。 分数、等级与绩点的换算关系如下:
分数 90―
100 85―
89 82―
84 78―
81 75―
77 71―
74 66―
70 62―
65 60―
61 补考
及格 ≤
59
等级 A A- B+ B B- C+ C C- D D- F
绩点
4.0
3.7
3.3
3.0
2.7
2.3
2.0
1.7
1.3
1.0 0
说明:一门课程的学分绩=绩点×学分数 所学课程学分绩之和
学期或学年的平均绩点=
第十一条 毕业论文成绩按等级制记载;社会实践作为考查课处 理,成绩按合格(P)、不合格(F)记载。以上两项成绩均不计入平均 绩点。
第十二条 学生在课程修读过程中,未经批准,如缺课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