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文理学院资金分级管理方案.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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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资金分级管理方案

绍兴文理学院资金分级管理方案 (试行稿) 根据现代大学管理和校内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促进管理重心下移,提高办学效益,拟对学构资金分配格局进行重新调整与划分,形成既符合当前财政预算分配改革的方向(大收入、大支出,变无条件供给为有条件供给),又与学校管理框架相适应的资金分配办法。达到既节约学校开支,又有利于事业发展;既能调动部门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又能加强学校对部门的监控调节;同时兼顾好各方面利益的目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学校资金分配格局的调整 调整后的经济分配格局,将实行“四条线”理财模式,即按业务范围和工作内容重新划分资金格局、配置资源。具体为:教学科研线、管理保障线、后勤服务线、校办产业线。 后勤服务线、校办产业线实行“企业财务管理”,进行成本核算、自负盈亏; 管理保障线实行“事业财务管理”,进行核定支出、超支不补,保证党政机关管理及离退休人员的保障支出、学校发展支出和社会保障支出; 将教学科研线的二级单位即各院(系)明确为责任中心和管理主体,实行“核定收支、结余留用、自求平衡”的办法分户核算,分别反映办学经济效益,逐步实行模拟法人运转。 二、学校经费来源及保障经费 (一)学校经费来源 1、财政补助收入(主要指教育事业补助和教育附加专项); 2、全日制学生学费收入划给院(系)后剩余的部分; 3、非全日制学生学历教育收入的25%部分(不含成教学院收入); 4、非学历教育收入的20%部分(不含成教学院收入); 5、科研管理费;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主指成教和产业上缴款); 7、其他收入(主指捐赠、赞助、杂项收入等); 8、借入款项(主指向银行借款)。 (二)学校保障经费 基本工资 1、人员经费 补助工资 福利经费 特殊岗位津贴 基本工资、补助工资主指教学教辅人员和党政机关人员国家政策范围内的每月5日发放的款项。 福利经费主指福利费,工会经费,清凉饮料费,独生子女费用,职工探亲费用,丧、抚、遗属补助,劳动保护费,计划生育、健康检查等费用。 特殊岗位津贴是指院(系)4级以上和校行政人员的特殊岗位津贴。 养老保险金 2、社会保障经费 失业保险金 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用 主指全校正式在编人员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用。 实行后勤社会化后,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后勤服务线及校办产业线新招聘人员由企业自行负担。 党政机关人员的工作量津贴 离退休人员的保障支出及管理费 3、机关维持经费 党政机关的业务费 清卫、绿化经费 设备购置费、设施维修费 零星土建费 党政机关的业务费主指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及机动车费用等。 校公选课工作量津贴 校聘“双聘”教授经费 4、学校控制经费 学生的助学金、奖学金、团委学生会费用 水电费、机动车经费 专用图书及音像资料费(主指图书馆) 教师进修费、体育维持费 奖学金是指一等奖及全校范围评选的单项奖学金。 大型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费 大型设备及设施的维修费 5、学校发展经费 贷款购设备的利息按比例还本部份 科研配套经费及科研津贴 重点及特色专业、学科建设经费 职称评审及人才引进等费用 三、院(系)经费来源及承担经费 (一)院(系)经费来源 1、全日制学生学费收入划拨部分; 2、元培学生学费收入划拨部分; 3、外院(系)讲课金收入; 4、非全日制学生学历教育收入75%部分; 5、非学历教育收入80%部分; 6、下属单位的上缴收入(主指院(系)自办的厂、公司等实体的上缴款); 7、科研课题和科研服务取得的收入; 8、其他收入(主指捐赠、赞助、上缴占用费后的杂项收入等)。 (二)院(系)承担经费 课时津贴 1、人员经费 特殊岗位津贴 外聘教师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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