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重要策略性产业属於制造业及技术服务业部分奖励办法(90.12.27).docVIP

新兴重要策略性产业属於制造业及技术服务业部分奖励办法(90.12.2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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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重要策略性产业属於制造业及技术服务业部分奖励办法(90.12.27).doc

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屬於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部分獎勵辦法 行政院九十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台九十經字第○七一九四三號令發布 第一條  本辦法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八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屬製造業者,應符合下列要件之一: 一、投資計畫之實收資本額或增加實收資本額,除投資於第五條第一項第六款綠色技術工業之環保科技材料及資源化產品為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外,應達新臺幣二億元。其全新機器、設備購置金額,除投資於第五條第一項第六款綠色技術工業之環保科技材料及資源化產品為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上外,應達新臺幣一億元。 二、公司於投資計畫完成年度及其前、後一年度之三年期間內,研究與發展支出達新臺幣二千萬元。 三、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規定之公司於投資計畫完成年度及其前、後一年度之三年期間內,新投資創立者,於該期間內之研究與發展支出占投資計畫實收資本額之比率,應達百分之十;增資擴充者,於該期間內之研究與發展支出占投資計畫增加實收資本額之比率,應達百分之十。 第三條  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屬技術服務業者,除第五條第一項第八款第十一目智慧財產技術服務及第十二目研發服務者外,應符合下列要件之一: 一、投資計畫之實收資本額或增加實收資本額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其全新機器、設備購置金額如下: (一)網際網路服務業、高階積體電路設計業、電力系統統包工程服務業及產品工程服務業,為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上。 (二)具備網際網路功能之軟體或內容業,其硬體設備及軟體購置金額,合計為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上。 (三)自動化或電子化工程服務業、環境保護工程技術服務業、生物技術與製藥業技術服務業、提供屬製造業之溫室氣體排放量減量工程技術服務業、節約能源或利用新及淨潔能源工程技術服務業,為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上。 二、公司於投資計畫完成年度及其前、後一年度之三年期間內,研究與發展支出達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 三、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規定之公司於投資計畫完成年度及其前、後一年度之三年期間內,新投資創立者,於該期間內之研究與發展支出占投資計畫實收資本額之比率,除第五條第一項第八款第七目之環境保護工程技術服務業者,應達百分之十外,應達百分之十五;增資擴充者,於該期間內之研究與發展支出占投資計畫增加實收資本額之比率,除第五條第一項第八款第七目之環境保護工程技術服務業者,應達百分之十外,應達百分之十五。 第四條  第二條第一款及前條第一款實收資本額或增加實收資本額,得於核定之投資計畫期間內分次增資、分次收足。機器、設備或軟體,得於核定之投資計畫期間內分次購置。   第二條第二款、第三款及前條第二款、第三款所稱研究與發展支出,指稅捐稽徵機關依公司研究與發展及人才培訓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規定核定之研究與發展支出,及於各該條款所定三年期間內捐贈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之金額。   前項研究與發展支出,於稅捐稽徵機關尚未核定時,以申報數為準。   第二條第二款、第三款及前條第二款、第三款所稱三年期間,其投資計畫完成年度之前一年度未滿一年者,自投資計畫完成年度起算三年。但申請核發核准函年度與投資計畫完成年度為同一年度者,自投資計畫完成年度之次年度起算三年。 第五條 第二條及第三條投資計畫生產之產品或提供之技術服務,其範圍如下: 一、3C工業 (一)資訊硬體工業 高階電腦系統及網路資訊終端擷取裝置:內頻500MHz以上之可攜式電腦或精簡型電腦(Thin Client);內頻1GHz以上之桌上型電腦;伺服器;具二顆CPU以上之工作站;網際網路資訊終端擷取裝置或個人數位助理器(以具有無線通訊功能者為限)。 光學文字/語音/生物特徵辨識裝置或透明式觸控輸入裝置:屬光學文字辨識者,辨識率須達百分之九十五;屬觸控輸入裝置者,精確度須達+-1%。 高容量或可攜式儲存裝置(含可攜式記憶卡):三.五吋以下硬碟機、三.五吋以下高容量軟碟機(200Mbyte以上)、矽碟機或磁碟陣列系統或其控制器。 十五吋以上平面彩色監視器(LCD或PDP為限)。 具影像解壓縮功能之攜帶式簡報系統。 智慧IC卡或其讀卡設備/系統(接觸式除外)。 (二)通訊工業 影像電話。 個人無線通訊產品(呼叫器除外)。 數位式無線用戶交換機。 微波通訊系統。 數位式傳輸設備(一般有線數據機及Layer 2 以下不含光通訊界面功能之有線區域網路產品除外)。 雷射傳真機、雷射影印機。 (三)消費電子工業 數位視訊、音訊產品:數位電視機、數位視訊接收機、數位隨選系統、數位式攝錄放影機、光碟或硬碟式錄放影機、數位監視系統、數位多功能廣播接收機或MP3播放機。 平面顯示彩色電視機。 投影系統(含彩色投影電視)。 數位彩色相機(200萬像素以上)或其印製系統。 二、精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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