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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小税种培训课件
三、与房地产有关的印花税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3、商品房销(预)售合同 4、商品房、会所出租合同 5、采购建筑材料的合同 6、大额办公用品采购合同 7、施工机械采购合同 8、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建造合同 9、工程设计合同 10、银行贷款合同(含融资租赁合同) 11、注册资金和资本公积 12、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房产证 按产权转移数据缴纳印花税 财税〔2006〕162号 按财产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 按购销合同缴纳印花税 按建筑工程安装承包合同缴纳印花税 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缴纳印花税 按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 按营业账簿缴纳印花税 按营业账簿缴纳印花税 按权利许可证照缴纳印花税 1、开口合同:先按5元/份贴花,结算时再补贴印花 2、未兑现的合同也要贴花 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聘请律师事务所签订的法律顾问合同 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审计合同 与税务师事务所签订的税务咨询合同 与伤亡职工签订的劳动赔偿合同 与宣传媒体签订的广告合同 向金融机构以外的企业、个人借款签订的借款合同 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等权利许可证照以外的证书 与拆迁户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 承包经营合同 不交印花税的合同 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财税[2008]137号 11、商品房销售台账 12、企业兼并分立协议 13、土地租赁合同 14、工程监理合同 15、股权投资协议 16、委托代理合同 17、培训合同 18、必威体育官网网址合同 19、合同到期后继续履行的合同 20、质量认证服务合同 21、其他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之外的所有合同 四、关于的印花税处罚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补贴印花税票外,可处以应补贴印花税票金额20倍以下的罚款; ????2.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税务机关可处以未注销或者画销印花税票金额10倍以下的罚款; ????3.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税务机关可处以重用印花税票金额30倍以下的罚款。 ????伪造印花税票的,由税务机关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征管法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条例与征管法冲突,以征管法为准 2、一般处于5倍的罚款 重罚原则 第四部分 契税相关法规及实务操作 一、法律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计税依据的批复【国税函〔2009〕60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4〕13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土地、房屋作价出资及租赁使用土地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32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屋附属设施有关契税政策的批复 【财税〔2004〕126号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征收中几个问题的批复 【财税字〔1998〕96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征收管理若干具体事项的通知 【国税发〔1997〕176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 【财法字〔1997〕5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第224号 】 二、基本规定: 1、纳税义务人 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2、税率 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3、计税依据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4、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 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5、纳税地点 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 6、纳税期限 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 申报,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三、与房地产有关的契税: 1、由于契税在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时,由承受方缴纳,房地产企业取得开发用地时要缴纳契税,出售商品房时,房地产企业没有纳税义务。 2、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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