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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前培训教育法课件
主讲人:李长征 法学 副教授 教育法学 主讲人:李长征 法学 副教授 郧阳医学院法律事务部 主任 郧阳医学院法律援助中心 主任 十堰仲裁委员会 民商事 仲裁员 湖北武当律师事务所 律师(兼) 教育法学课程介绍 《教育法学》课程分为三大部分。即:总论、分论、法律责任与救济论。 (1)总论:主要是对教育法进行概括性、整体性、基础性的讲解。 总论的内容包括以下五章:绪论、教育法的基本原理、教育权与受教育权、教育法律关系、教育法的实施与监督。 ①绪论部分。主要从教育法学自身进行讲解,如:什么是教育法学,如何学习教育法学等。 ②教育法的基本原理。主要对教育法的最基本的知识进行讲解,如:教育法的概念、原则、渊源、体系、规范等。 ③教育权与受教育权。这是教育法学的核心问题,因此单独列为一章来讲解。 ④教育法律关系。这是教育法学研究的基本范畴。对于我们理解和运用教育法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⑤教育法的制定、实施与监督。这部分内容是保证教育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因而是必不可少的。 教育法学课程介绍 (2)分论主要包括以下六章:教育基本制度、学校、教师、学生、学校与社会、教育投入与条件保障。 教育法学的讲授内容 第一章 教育法概述 第二章 教育法的实施 第三章 教育行政机关 第四章 学校 第五章 教师 第六章 学生 第七章 教育法律救济 教育法绪论(自学) 绪论 一、本章的学习目标有三方面:1. 了解教育法学的含义与特性、学科性质及其与相关学科的关系;教育法学产生与发展过程;学习教育法的意义。2. 理解教育法学的主要研究内容;教育法与教育法学的关系。3. 掌握学习教育法学的基本方法。 二、本章的知识结构 也即绪论的知识结构体系。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教育法学的产生与发展、学习教育法学的意义及基本方法 三、本章的重点内容有三点:1. 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2. 教育法学的产生与发展;3. 学习教育法学的意义及基本方法 第一章 教育法概述 一、本章的学习目标有三方面: 1. 了解教育法律体系;教育法律规范的结构; 2. 理解教育法的含义与特性;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教育法的效力。 3. 掌握教育法的渊源、教育法律规范的含义。能依据教育法的基本原理分析相关的教育法律问题。 二、本章的知识结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教育法概述;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教育法的渊源与体系;教育法律规范 三、本章的重点内容为:1. 教育法的含义与特性;2. 教育法的基本原则;3. 教育法的渊源、效力与体系;4. 教育法律规范的含义与结构 第一章 教育法概述 一、 教育法的概念 二、 教育法的原则 三、 教育法的体系 四、 教育法律规范 五、 教育法律关系 一、 教育法的概念 (一)教育法的涵义 一般意义上的法,是指体现统治阶级(即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意志,其意志的内容最终决定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性、明确性和权威性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教育法是体现统治阶级在教育方面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任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在教育活动中普遍遵守的行为规则的总称。 教育法的特征: ?1.教育法首先和主要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并最终决定于物质生活条件。2.教育法是为人们提供在教育活动中应遵循的行为规则。 3.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 4.教育法是以教育方面权利和义务为重要内容并具有普遍性、明确性。 (二)教育法与教育政策的区别 1.制定机关和约束力不同。教育政策是由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机关制定,其本身并不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和普遍约束力,亦即不具有法的效力。 2.表现形式不同。 3.规范和稳定的程度不同。 4.实施方式不同。 二、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是全部教育法所应遵循的基本要求和价值准则,是制定和执行教育法的出发点和基本依据。 我国教育法的基本原则首先应与我国总体法的原则相一致,即教育法要以合宪原则、民主原则、实事求是原则、法制统一原则等总体原则为指导,教育法的制定不能违背这些总体原则。在此基础上,教育法又应反映教育的自身特点和规律,不能简单地用总体法的原则来代替。因此,根据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教育法还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教育的方向性原则 《教育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这一规定既指明了我国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性质,又指明了我国教育应当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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