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农技站站办实体存在问题和发展对策.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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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技站站办实体存在问题和发展对策

乡镇农技站站办实体存在问题和发展对策   摘要 介绍乡镇农技站站办实体存在的问题,从建设农技队伍、提高市场占有率、加大新技术开发力度、加强内部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的对策,以期促进乡镇农技站站办实体的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 乡镇农技站;站办实体;存在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F324.3;F326.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1)21-0352-01 乡镇农技站通过站办实体的技物结合服务,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在进一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同时,乡镇农技站及其实体也存在诸多问题。现将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阐述如下。 1 农技站站办实体存在的问题 1.1 资金短缺,经济负担重 市、乡财政拮据,农业事业费锐减,冗员增多,乡镇农技站实体负担加重。近年来,市财政实行年度费用包干,按在编人员每人每年拨款1万元,包干到乡镇。因为乡级财政拮据,市财政下拨包干费用只够乡级财政代扣代缴农技人员的养老保险,农技人员工资差额部分也转由农技站站办实体补发,费用支出大,加剧了实体经济困境。 1.2 农资经营者较多,市场难以规范 对5个乡镇的调查结果显示,仅农药、化肥的经营户就达296个,每乡平均59个。这些农资经营者既不懂使用技术,也不对农药、化肥效果承担责任,伪劣农资通过农资经营者以低价冲击市场,经常出现药害、肥害和无效药肥坑农害农的现象,增加农资市场规范管理的难度。 1.3 站办实体技物结合服务的范围狭窄,市场覆盖率不高 目前,如皋市技物结合服务局限于粮棉油等大宗作物,对正在发展的蔬菜及特色经济作物的生产服务不到位,在种子、植保、肥料、生化制剂、设施栽培及产前、产中、产后配套服务上还需加大研究和推广力度。 1.4 工作思路单一,难以开创技物结合服务新局面 农技推广工作在向技术推广、开拓经营、协调关系等复合型方向转变的过程中,仍有部分乡镇农技站工作思路单一,不能适应已经变化的农技推广新形势。据调查,全市20个乡镇农技站中,基本具备技术、经营复合类型的有13个,占65%;技术型为主的4个,占20%;经营型为主的3个,占15%。实践证明,在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下,技术型往往不注意加强内部各项管理及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难以开创技物结合服务新局面;反之,只注重经营,不注意技术研究与推广,不能解决生产实际问题,在群众中缺乏信誉,同样,也难以开创技术推广与技物结合服务新局面。 2 发展对策 2.1 培养高素质的技术、经营复合型农技推广队伍 乡镇农技站既肩负着农技推广、保供增收、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任务,也肩负着技物结合、实体创收的任务。在实行站长负责制的体制下,为了确保农技站各项工作有序地开展,一是按照思想正、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协调的总体要求选择农技站站长。二是不拘一格选配专门负责技术工作的业务站长。通过明确分工、职责,实行技术推广和技物结合双向考核。三是各站配备好老中青技术梯队,缓解当前科技人员青黄不接的矛盾。四是以乡镇农技站为龙头,以技物服务为载体,完善乡村组技术推广网络,通过技术培训和严格考核管理,促进农业新技术推广[2]。 2.2 规范经营秩序,提高市场占有率 农资市场放开后,经营主体多元化格局已经形成,但经营行为至今没有规范。为了适应经营行为法制化的要求,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必须改变农资经营者只顾盈利、不承担相关责任的混乱状况,必须建立技术、经营与责任相结合的管理新体制。由政府牵头,工商、农技执法队伍联手合作,整顿农资市场秩序,规范经营行为。具体操作上,可采取每年由乡镇政府发书面通知,组织工商、农技部门召开农资经营者会议,在学习有关的农业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基础上,提出规范农资经营管理的总体要求,并由乡镇农技站与农资经营者签订农资经营责任合同书,明确双方职责和奖惩要求。乡镇农技站负责对当地农资经营者进行技术培训,配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农用物资,并按物价政策实施价格监督。开展技物结合服务的农资产品质量,由负责配供的乡镇农技站承担法律责任。 2.3 正确处理技术推广与经营的关系 加大新技术开发力度,努力拓宽技物结合服务领域,增强技术推广后劲。市农技部门要加强农业新技术开发和研究,不断开发技物结合新项目。乡镇农技站要在提高粮棉油技物结合服务市场占有率的基础上,积极向正在发展的蔬菜和特种经济作物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延伸,拉长产业链。与此同时,市乡二级农技推广机构的负责人要善于捕捉市场信息,通过研究市场、考察市场,及时掌握市场变化规律,提高技物结合市场占有率,提高驾驭市场的能力,从而为推进科技进步和农业产业化进程提供必要的保障。 2.4 加强乡镇农技站内部管理 严格控制非科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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