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院前急救医疗纠纷原因研究及对策.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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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院前急救医疗纠纷原因研究及对策

乡镇卫生院院前急救医疗纠纷原因研究及对策【中图分类号】R190 【文献标识码】D 【文章编号】1672-3783(2010)10-0174-01 【摘要】院前急救是急诊工作的前沿,随着乡镇卫生院院前急救次数的增多,医疗纠纷的发生也在大幅度提升。由于人们急救需求提高和维权意识增强,使院前急救医疗纠纷的调解变得非常棘手,所以减少和杜绝可能导致纠纷的隐患至关重要。本文对乡镇卫生院院前急救医疗纠纷的常见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相应对策。 【关键词】乡镇;院前急救;医疗纠纷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健康理念增强,积极求医、就医现象变得十分普遍,院前急救次数也不断增多,这对保障农民身体健康,避免因抢救不及时而发生的悲剧,促进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和谐社会的建立是一件大好事。但在一定的层面上暴露出一些十分尴尬的问题:因院前急救而发生的医疗纠纷大幅度上升,乡镇医护人员对此有苦难言;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也无可奈何,收到此类纠纷投诉增多,忙得焦头烂额。这种反常现象严重地挫伤了广大乡镇医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此,对乡镇卫生院院前急救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1 院前急救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分析 1.1 乡镇卫生院方面存在多方面的不足 1.1.1 急救工作不积极。医务人员存在着院前急救设施有限不可能全方位开展急救,只能起一个往上级医院转送的作用;因此车到人到,任务就已基本完成的观点。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走过场,而不十分积极主动,以致于语言上不严肃,工作上不严谨、行动上不迅捷。使病人家属心中埋下纠纷产生的祸因。 1.1.2 医疗设备不充足。乡镇卫生院目前的规模,救护车内的设施一般只配有氧气包、血压机、听诊器及部分急救药品和外伤处理小手术包。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救助治疗的功能,但如碰到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溢血、严重车祸外伤等危重病人的急救是远远不够的。特别是偏远山区,虽然医生全力抢救,但苦于设备不足,送院时间又不允许,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病人死去,更显得救护能力的相对不足。 1.1.3 技术操作不熟练。因院前急救是开放式的,家属大多数在现场,而每次出车均只有1名医务人员(少数单位配1名护士),人手少,要在短时间内由1个人完成诸如测量血压、吸氧、静脉穿刺、静脉注射甚至心肺复苏等一系列操作,有一定的难度。情急之下有的操作过于简化,或一次操作不成功,造成家属不信任和反感,或技术操作不熟练未按规程操作,常引发医疗纠纷[1]。这就造成了病人家属认为乡镇卫生院既然不够条件,不能成功抢救,为什么出车出人,耽误了他们的时间,引起了纠纷。这种纠纷的发生,在乡镇,屡见不鲜。 1.2 医患双方存在沟通上的欠缺 1.2.1 缺乏相互沟通,导致病人及家属就医期望值过高。在上个世纪七十、八十年代,农民家中发生危重病人或发生意外伤害,电话叫医生赶来救治是十分普遍的,那时有一个不成文的似乎是一种默契的约定,即只要医生到了,看病以后,能治则治,不能治则了,对家属而言也就是尽责了,根本不存在医生来了,抢救不成功而有纠纷的现象。而现在,不管病轻病重,医生来了就必须给抢救回来,否则,就会发生纠纷。这里有着农民群众对生命价值认知提高的因素,也有一种法律意识增强的原因。他们认为法律保护生命的权利,我生病了,遇到伤害了,医生抢救是一种天职,如果不能满足病人家属“医来病除”的愿望,那么医生就必须负责。这种法律意识的增强又存在着法律知识的欠缺,但乡镇的实际情况就是这样。这种尴尬令医生们实施院前急救时存在着左右为难。 1.2.2 缺乏相互沟通,忽视了病人及家属的知情同意权。知情权指公民应该享有了解与自己利益相关情况的权利[2]。病人及家属遭受突如其来的重大变故,短时间心理上难以承受。因此在急救过程中,患者的家属对患者的病情、治疗检查、药品使用等希望了解得一清二楚,一旦发现有未经了解或同意的措施时就会投诉而引发纠纷[3]。? 2 减少和杜绝院前急救医疗纠纷的对策 2.1 完善各种制度,加强急救工作管理。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规范急救工作的操作程序和急救技术如心肺复苏、除颤、气管插管、外伤等急救技术操作流程,使每项技术和操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4]。 2.2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认识。加强医务人员对院前急救的责任意识教育,使医务人员明白,乡镇卫生院实施院前急救也是一种义不容辞的应尽的天职。实施院前急救,要有充分的信心,要人到、心到、技术到,积极主动、争分夺秒、一丝不苟。为病人家属树立一种能依靠、能期待、能交心的形象。做到这一点,根本上就能杜绝因病人家属认为医务人员不负责任的医疗纠纷的发生。 2.3 充实急救队伍,提高乡镇卫生院急救能力。组建比较专业的院前急救的班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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