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docVIP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修订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制定、造价信息发布、造价确定与控制、造价咨询服务及造价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管理体制】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工作,日常工作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的造价管理工作。 执行行业工程造价依据的本市专业造价管理部门,在全市统一协调的基础上,负责本专业权限范围内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造价管理机构职责】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下列工作:(一)编制和管理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二)发布和管理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三)监督和指导建设工程计价活动;(四)监督管理造价咨询企业和工程造价人员的从业活动;(五)调解建设工程造价纠纷。 第五条【协会分工】 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接受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与行业监督。 第六条【造价活动原则】 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 计价依据 第七条【计价依据内容】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包括: (一)规范、规则、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二)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概算定额、消耗量定额、计价定额、费用定额和工期定额; (三)人工、材料、施工机械设备台班及仪器仪表台班价格信息和工程造价指标指数; (四)其他有关计价依据。 第八条【编制依据】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以及本市施工技术发展和市场变化情况进行编制并动态调整。 第九条【计价依据编制】 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编制与发布本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其中,费用定额由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物价部门发布。 第十条【信息发布】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建立全市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发布人工、材料、施工机械设备台班及仪器仪表台班价格信息和工程造价指标指数,为工程造价计价和管理提供依据。 第十一条【企业定额】 鼓励企业编制能反映本企业技术及管理水平的企业定额,用于投标报价和成本核算。 第十二条【计价软件】 工程计价软件的开发、应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工程造价数据标准等相关规定,并接受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 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定义】 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项目从立项到竣工交付使用的全部费用。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及铺底流动资金。 第十四条【价格机制】 建设工程造价应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竞争形成。 第十五条【本章节适用范围】 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的造价确定与控制按本规定执行,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的造价确定与控制可以参照执行。 第十六条【造价控制原则】 建设工程造价应当按建设程序分阶段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并遵循投资估算控制设计概算、设计概算控制施工图预算或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或招标控制价控制工程结算的原则,实行全过程造价控制。 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按照国家和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招标控制价】 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发承包阶段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应根据工程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价格信息及有关规定编制。 招标控制价及其成果文件,应当由招标人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应根据工程设计文件、招标 文件、工程量清单、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编制,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第十九条【合同价】 实行招标投标工程的合同价应由发承包人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不实行招标投标工程的合同价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 合同价款的有关事项由发承包双方约定,发承包双方在确定合同价款时,应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变化对合同价款的影响。发包人应将合同价款报工程所在地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 工程价款结算包括施工过程结算和竣工结算,应依据建设工程合同、设计文件、投标文件、施工方案、标准规范、计价依据、调整后追加(减)的合同价款等有效文件编制。 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施工过程结算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及工程进度办理并支付。 竣工结算应在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

文档评论(0)

0520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