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与救济的区别..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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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与救济的区别.

社会救助与救济的区别 民管1033班 唐继鹏 社会救助是是指国家和其他社会主体对于遭受自然灾害、失去劳动能力或者其他低收入公民给予物质帮助或精神救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各种措施。它对于调整资源配置,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保障最低生活,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最低目标、最低纲领。社会救助是由政府对生活在社会低层的人给予救助,雪中送炭,使人能活下去。社会救助的项目有:灾民救助、城市贫民救助、农村五保户救助、城乡特殊对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等。我国于1999年9月28日颁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令第271号)、2003年6月20日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81号)就属于与社会救助有关的社会保障法规 社会优抚 社会优抚是指政府或社会对现役、退伍、复员、残废军人及烈军属给予抚恤和优待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优抚具体内容包括: 一、抚恤。这是政府对因公伤残人员、因公牺牲及病故人员家属采取的一种物质抚慰方式,包括伤残抚恤和死亡抚恤。 二、优待。优待是指从政治上和物质上给予优待对象良好的物质或资金待遇、优先照顾与专项服务。 三、优抚社会化服务。国家和社会筹资建造服务设施,如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荣复军人慢性病疗养院等。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和社会为保证每个公民享有基本生活权利,而对贫困者提供物质帮助。主要包括自然灾害救济、失业救济、孤寡病残救济、和城乡困难户救济等。国家和社会以多种形式对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残等原因而无力维持基本生活的灾民、贫民提供救助。包括提供必要的生资助、福利设施,急需的生产资料、劳务、技术、信息服务等。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城市居民的生活困难能够得到及时解决,这有利于理顺群众情绪,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保证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推动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这是一项政府花钱不多,社会效益极佳的民心工程。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中国政府重视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存权的重大举措,它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和各级人民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救济对象的概念从内涵到外延都发生了根本变化,是对传统社会救济制度的改革和发展,是建立和完善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步骤。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属于城市中的贫困人口群体,这部分人由于没有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等原因,发生收入中断或者完全没有收入,或者虽有收入但收入微薄,以致于不能够维持最起码的生活水平。任何社会都有贫困现象,即使在今发达国家中,也依然有相对贫困问题,存在着需要政府和社会给予帮助的贫困群体,困此各国都建立了普遍的社会救济制度。我国传统的社会救济制度,只是将那些由自然原因造成贫困的社会弱者作为救济对象,主要是一些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社会孤老残幼,这部分人的数量非常有限且相对比较固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面对的是所有居民,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保障标准的全体城镇居民都纳入保障范围,为城市居民基本生活保障建立起衔接于其他保障制度之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1994年第十次全国民政会议提出了“在城市要逐步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进行救济”的改革思路;经过调研和试点,1997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建立这项制度;1999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保障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规范了保障对象的审批、标准制定、资金来源和资金发放等工作;2001年和2002年,中央又先后提出把符合条件的所有特困职工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尽快实现“应保尽保”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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