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移城古树名木审批操作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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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移城古树名木审批操作规范

田林县市政管理局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范目录 行政许可事项: 1 、在城市道路禁挖期内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批准 2 、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的批准 3 、迁移城市古树名木审批 4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事项审批(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同意审批) 5 、当供水水质不能达到标准需停止供水的批准 6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7 、燃气设施改动审批权 8、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审批 9、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10、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11、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 12、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13、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14、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包括经过城市桥梁) 15、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16、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17、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核准 18、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批准 19、拆除(迁)环境卫生设施审批 20、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 21、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的同意 22、城市市区内因教学、科研需要饲养家禽家畜(鸡、鸭、鹅、兔、羊、猪)的审批 23、改变绿化规划用地性质审批 24、砍伐、移植、修剪城市树林审批 25、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核准 26、在城市桥梁施工控制范围内从事河道疏浚、挖掘、打桩、地下管道顶进、爆破等作业批准 二、非行政许可 1 、[B1850000]因故造成污水处理关键设备停运的备案 2 、[B1860000]因进行设备设施检修、维护需暂停污水处理系统运行或者导致处理能力明显下降的同意 3 、[B1870000]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备案 4 、[B1880000]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施工作业安全保护措施的备案 A1 在城市道路禁挖期内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 批准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在城市道路禁挖期内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批准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一)1996年6月4日国务院令第198号发布,1996年10月1日施行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持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方可按照规定挖掘。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地级市、县(县级市)人民政府负责在城市道路禁挖期内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批准。具体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承办。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向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交纳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3份); (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部门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三)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 1、供水:应提供城市供水部门出具的开挖范围内管网竣工图资料、与城市供水部门签订的设施安全保护协议、事故应急措施; 2、排水:应提供城市排水部门出具的开挖范围内管网竣工图资料、与城市排水部门签订的设施安全保护协议、事故应急措施; 3、供气:燃气管理部门和规划、城建档案管理或管道燃气经营者等提供的地下燃气管线证明材料; 挖掘范围内有管道燃气设施,应提供燃气管理部门出具的管道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施工作业安全保护协议、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审批手续的备案表; (四)挖掘城市道路平面图; (五)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围挡设施方案,公示牌; (六)按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挖掘城市道路承诺书(原件); (七)地下管线紧急抢修需要挖掘道路的,可以先行破路抢修,并同时通知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公安交警部门。补办批准手续时,应提供在破路时已通知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 (八)已经依法向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交纳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第三十七条规定,占用或者挖掘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城市道路的,应当向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交纳城市道路占用费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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