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之行政违法.pptx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行政法学之行政违法

行 政 违 法 一、行政违法的概念 二、行政失职 三、行政越权 四、行政滥用职权 五、事实依据错误 六、适法错误 七、程序违法 八、案例及解析 一、行政违法的概念 行政违法:是指行政主体及行政公务人员实施的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行政行为。 它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1.行政违法是行政主体及行政公务人员实施的行政行为违法。 2.行政违法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3.行政违法是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4.行政违法是一种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 (二) 行政违法的特征 (1)行政违法的主体仅限于行政主体,而不包括行政相对人。 (2)行政违法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达到一定程度的行为。 (3)行政违法是行政主体事实的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的行为。 (三)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 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是指由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 构成行政违法所必须具备的主观和客观条件的总和。 一般包括三个方面: (1)行政主体负有作为或不作为的法定职责 (2)行政主体未履行法定职责 (3)行政主体基于过错而未能履行法定职责 (四)行政违法的种类 1.抽象行政行为违法和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抽象行政行为违法:是指有关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行为违法。 具体行为违法: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公务人员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不符合法定的要求和原则。 2.内部行政违法和外部行政违法 内部行政违法:是指行政主体在对其内部机构、人员及内部事务的管理中所发生的行政违法行为。 外部行政违法: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对外部事务进行管理时发生违法行为。 3.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和行政公务人员的行政违法 4.行政实体违法和行政程序违法 5.行政违法与行政不当 6.单一行政违法和共同行政违法 (五)行政违法的确认 行政违法的确认,指特定国家机关通过对行政行为进行法律评价,判断其是否违法。当某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它就丧失了完整的合法性——或构成无效而不产生法律效力,或因被撤销而自始无效,或自被撤销之日起向后失效,或需要通过修正而取得完全的法律效力。同时,一旦发生行政违法,行政主体还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因此,行政违法的确认只能归属于特定的国家机关。 二、行政失职 1.行政失职的内涵 行政失职是指行政主体依法负有积极实施法定行政作为的义务,并且能够履行而未履行的状态。从性质上看,行政失职属于行政不作为违法。 判断行政主体是否存在行政失职 ① 需要明确行政主体是否存在法定的行为义务 ② 行政失职以行政主体没有履行法定作为义务作为必要条件 ③ 行政主体没有履行作为义务并非因行政主体没有履行能力,而是行政主体故意或因疏忽而不履行,或因认识上的错误而未履行。 2.行政失职的表现形式 (1)拒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失职,即行政主体对于法定的行政职责,明确表示不履行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履行。 (2)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失职,即指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履行期限的情况下,行政主体经相对人多次申请,仍然不予答复,或虽然表示愿意履行,但拖延履行。 三、行政越权 1.行政越权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越权,又称行政越职或行政超越职权,是指行政主体超越了法律、法规授予的权限,实施了其无权实施的行政行为。 行政越权的特征: (1)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超越了法定职权 (2)判断行政是否越权只以客观方面为标准,而不看其主观上的动机和目的 (3)行政越权属于实体上作为形式的违法行政 2.行政越权的表现形式 (1)行政权限逾越 ① 层级管辖权逾越 ② 地区管辖权逾越 ③ 事务管辖权逾越 (2)行政权能逾越 ① 行政主体拥有某项行政权能,但其行政行为超越了该行政权能的法定幅度或限度。 ② 行政主体不拥有某项行政权能,但其行政行为却是该权能的表现。 ③ 行政主体不拥有非行政性国家权能,但其行政行为确是该非行政性国家权能的表现。 ④ 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根本无任何国家权能的基础。 四、行政滥用职权 1.行政滥用职权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滥用职权亦称行政滥职,是指行政主体在自由裁量权限范围内不正当地行使行政权力的违法行为。 行政滥职的特征: (1)行政滥用职权发生自由裁量权限范围之内。 (2)行政滥用职权表现为不正当地行使行政权力。 (3)行政滥用职权是一种行政违法行为。 2.行政滥用职权的表现形式 (1)背离法定目的 (2)不相关考虑 (3)行为结果显失公正 (4)违反比例原则 (5)违反平等对待原则 五、事实依据错误 1.证据违法的概念和表现形式 事实依据错误,意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没有合格 的事实依据。 证据违法的表现形式: (1

文档评论(0)

dajuhyy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