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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险保险法解析与工伤实务处理

王勇 高级执业律师 劳动法、公司法资深执业律师、高级培训师,南开大学、英国苏塞克斯大学(University of Sussex)、澳洲弗林得斯大学(Flinders University)硕士。 现担任天津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 ,天津市法学会民商法学专业委员会理事,洪文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天窗”创始人、“天津广播电台”劳动合同法解读栏目特约嘉宾,《每日新报》、《今晚经济周报》专栏特约作者。 洪文律师事务所是天津市首家以劳资法律关系服务为主的专业型事务所。本所围绕劳资关系法律调整这个核心,为天津市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劳动法律咨询、劳动仲裁案件,为顾问单位提供劳动法的培训,劳动合同审核、规章制度的完善及劳动人事方案规划方面的专项人力资源法律服务。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三)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一)2001.4.16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二)2006.8.14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三)2010.9.13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三 法院受理范围 张某在A公司工作5年,A公司未给张某缴纳社险,现张某辞职,诉至仲裁、法院 仲裁、法院是否受理? A 保险争议法院 第一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三 B 改制争议 第二条 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C 行政处罚后的加讨赔偿 第三条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三 劳动关系的认定 劳动关系 劳务关系 用工方式如何设计?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三 招聘以下人员的风险 ①停薪留职 ②内退 ③下岗人员 ④待岗人员 ⑤长假人员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三 劳动关系中的当事人:劳动者 企业 第四条 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 第五条 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以挂靠等方式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营业执照出借方列为当事人。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三 加班费举证责任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九条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三 解除、终止协议书的效力: 实例分析 第十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三 仲裁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反悔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劳动争议的解决程序 1和解 2调解 3仲裁 4诉讼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三 一裁终局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十四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同时包含终局裁决事项和非终局裁决事项,当事人不服该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非终局裁决处理。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三 支付令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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