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业有限公司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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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业有限公司章程

xxxxxxxx有限公司章程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程: 公司住所: 第三条 公司由 共同投资组建。 第四条 公司依法在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五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 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经营范围 第七条 经营范围为太阳能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的研发、生产制造与销售。 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 第八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第九条 公司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为: 公司 万元,占 %; 公司 万元,占 %; 有限公司以其研发的太阳能电动自行车专利技术入股,占 %。 股东和股东会 第十条 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有选举和被选举董事、监事权; 有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一条 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三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及总经理的报酬事项;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五章 执行董事与总经理职权 第十五条 本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决定其报酬事项;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八条 公司设总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议;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或解聘各部门及单位负责人; 组织编制公司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人员计划及工资报酬; 履行公司章程和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负责公司内部的监督。 第二十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检查公司财务; 对执行董事、总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二十一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不需要股东会表决同意,但应通报。 第二十二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条件: 必须要有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在制成后十五日内,报送公司全体股东。 第二十五条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资产负债表; 损益表; 现金流量表; 财务情况说明表;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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