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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课件课件.ppt
纳税核算 账户的设置 核算 单选题 下列符合纳税人纳税地点规定的是( ) A.从事运输业务的,应在劳务发生地纳税 B.扣缴义务人在纳税人机构所在地纳税 C.扣缴义务人在纳税人经营所在地纳税 D.从事运输业务的,应在其机构所在地纳税 答案:B 判断题 1、根据现行税法的有关规定,对货物期货征收营业税,对非货物期货不征收营业税。(2000年) 2、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纳税人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以其向承租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2001年) 3、在我国境内提供各种劳务的收入,均应缴纳营业税。(2002) ν × × 例:某卷烟厂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2001年生产经营状况如下: (1)2001 年期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80万元,当年外购已税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货款金额1200万元、进项税额204万元,烟丝全部验收入库。 (2)1-5月领用外购烟丝400万元,生产卷烟1500箱(标准箱,下同)全部对外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4563万元。支付销货运输费用60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 (3)6-12月领用外购已税烟丝850万元,生产卷烟3500万箱,销售3000箱给某烟草批发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7500万元。 (4)经烟草专卖机关批准,9月签定委托代销协议,委托某商场代销卷烟200箱,每箱按不含税销售额2.6万元与商场结算。为了占领市场,卷烟厂与商场商定,以结算价为基数,加价3%对外销售,另外再按每箱结算价支付商场2%的代销手续费。11月代销业务结束,双方按协议结算了款项,并开具了相应的合法票据。 要求:(1)计算卷烟厂应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2)商场应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 提示: 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消费税税率2001年1-5为50%,从6月1日起卷烟由比例税率调整为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办法,定额税率为每一标准箱150元,比例税率为45%。(2002年) 答案:1、卷烟厂的应纳增值税: (1)进项税额=204+60×7%=208.20(万元) (2)销项税额=4563/(1+17%)×17%+7500 ×17%+2.6 ×200 ×17%=663+1275+88.4 =2026.4(万元) (3)应纳增值税= 2026.4- 208.20=1818.2(万元) 2、卷烟厂应纳消费税: (1)销售卷烟的消费税=4563/(1+17%)×50%+7500 ×45%+2.6 ×200 ×45%+(3000+200) ×0.015 =1950+3375+234+48=5607(万元) (2)生产领用烟丝应扣除的消费税=(400+850)× 30%=375(万元) (3)应纳消费税=5607- 375=5232(万元) 3、商场的应纳增值税: (1)销项税额=2.6 ×(1+3%)×200 ×17%=91.05(万元) (2)进项税额= 2.6 ×200 ×17%=88.4(万元) (3)应纳增值税= 91.05- 88.4=2.65(万元) 4、商场应纳的营业税=(2.6 ×200 ×3%+2.6 ×200 ×2%) ×5%=1.3(万元) (一)一般规定(全额计税) 计税依据:营业额。 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二)特殊规定 1、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旅客或者货物,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运输企业从事联运业务,以实际取得的营业额为计税依据。 3、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在境外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二)特殊规定 4、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在中国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费、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5、贷款以贷款利息为营业额。人民银行的贷款业务不征税。 转贷业务以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6、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二)特殊规定 7、对超过催收贷款核算年限的逾期贷款,可按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征收营业税。 8、保险业实行分保险业务,初保业务以全部保费收入减去付给分保人的保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9、保险公司办理储金业务的营业额以纳税人在纳税期内的储金平均余额乘以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期存款利率折算的月利率计算。按上述规定计算储金业务的营业额以后,在计算保险企业其他业务营业额时,应相应地从“保费收入”账户营业收入中扣除储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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