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I厦门大学“985工程”二期
厦门大学“985工程”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校“985工程”科技创新平台和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建设项目的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使用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985工程”办公室及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985工程”仪器设备(图书资料)购置方案,要根据项目的目标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全面规划和统筹安排。
第三条 “985工程”建设子项目的建设规划必须目标明确,任务依据可靠,技术方案和设备配置合理,人员、实验室面积及相关环境条件得到可靠保证,分阶段实施计划落实。
第四条 购置仪器设备(图书资料),资金必须到位且应控制在预算范围内,要按照“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提高投资效益。
第五条 学校成立“985工程”仪器(图书)工作小组负责协调、指导、检查各子项目仪器设备的归口采购和管理工作。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贵重仪器设备管理与咨询专家委员会,负责指导全校贵重仪器设备统筹布局、购置方案、管理方式、使用效益的管理,提出咨询意见,坚决克服小而全、低效率的重复购置。其中,仪器设备统筹布局的论证工作和购置论证工作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简称实验办)负责;仪器设备采购工作由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负责;图书资料(含电子图书)采购工作由图书馆负责。
第六条 “985工程”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产权归学校所有;属国有资产,学校有权统筹管理、使用。
第二章 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的论证和购置
第七条 购置仪器设备需由子项目填写《拟购仪器设备申购单》,报送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采购。
购置图书资料(含电子图书)需由子项目填写《拟购图书资料(含电子图书)书目清单》,报图书馆审核后采购。
第八条 申请购置贵重仪器设备(单台价值超过10万元)或同类批量总值超过40万元的仪器设备,还须由子项目领导小组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调查研究和初步论证,并填写《厦门大学购置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或《厦门大学购置同类批量大于40万元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表格,子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实验办。实验办组织相关的校内仪器专家小组对各子项目提出的仪器设备计划书“分类、分批”进行可行性立项论证,并签署专家小组意见。其中,单台(套)价格在40万元(含)以上的实验办组织校内相关学科的专家论证咨询组对子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进行校级论证,并签署咨询意见;单台(套)价格在100万元(含)以上的,还须聘请2-3位校外专家参与论证。
实验办根据专家论证意见,签署是否同意采购的意见后,送仪器(图书)组组长审批。
第条仪器设备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和学校的相应规定执行。
第十条 图书资料的采购分中文图书、外文图书及电子文献数据库三类,分别按图书馆制定的相关规定或工作细则执行。
第十一条 各子项目应成立验收、安装、调试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任高级职务的教师、实验工程技术人员主持,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参加。验收小组负责人应对仪器性能和质量全面负责。验收、安装、调试、索赔工作按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子项目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设备验收、资产入帐、财务报帐工作。货物的验收时限以合同约定为准,以货物运抵申购单位之日算起。一般货物的验收时限为15个工作日;单台(套)10万元(含)以上,批量20万元(含)以上货物的验收时限为20个工作日;进口货物的验收时限为30个工作日。
第三章 管理、使用与维护
第十三条 贵重仪器设备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实行专管共用,开放使用,尽可能提高其使用效率。任何人不得把贵重仪器设备占为私有和专用,个别仪器设备因使用范围的限制要求降低标准机时和开放度的,应经专家论证咨询组同意,由仪器组组长审批。
第十四条 凡纳入学校共享平台的贵重仪器设备,学校将给予维持费、运行费的支持;达不到开放使用机时的,学校将减少维持费的发放;管理不善的,学校有权调整使用管理单位。对使用率高、共享开放好、重视新功能和实验技术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 子项目必须选派业务能力强的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负责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解决使用中的技术问题,负责仪器的维修和保养,维持仪器的正常运转;培训和指导上机人员;开发新的功能、使其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
(二)组织完成各项教学、科研、技术服务等任务。
(三)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操作规程,认真做好仪器的使用及维修记录。第十六条 子项目应建立健全贵重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并录入大型贵重仪器共享信息资源管理系统。档案的内容包括:可行性论证报告、合同、装箱单、验收报告、产品出厂的技术资料、说明书、使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