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共犯关系脱离的认定.doc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论共犯关系脱离的认定.doc

论共犯关系脱离的认定   摘 要 在共同犯罪中,对犯罪者刑罚依照“部分行为,全部责任”的共犯处罚原则。但是如果部分共犯人切断了与其他共犯者互相利用、互相支持的共犯关系,仍然按照这个原则处罚的话,需对其他共犯者后续实施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犯罪结果承担刑事责任,那么这对该部分共犯者而言,显得有些过于苛严,由此日本刑法学界产生了“共犯关系脱离理论”,以解决共犯人脱离共犯关系后刑事责任的问题。近年来,我国刑法学界也开始关注到这一问题,并提出了一些有益的见解,但在共犯关系脱离的认定方面尚值得研究,本文从结果归责的角度出发,对共犯关系脱离的认定进行探讨。   关键词 共同犯罪 脱离 结果归责 刑法学   作者简介:白艳青,辽宁大学2013级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92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7-265-02   一、共犯关系脱离认定的几个前提性问题   共犯关系脱离理论,对于解决共同犯罪人脱离共犯关系后刑事责任的问题意义重大,要认定何种情形属于共犯关系脱离,必须先厘清这几个前提性问题。   (一)共犯关系脱离的法律性质及与中止犯的关系   在日本,共犯关系脱离理论一开始是以共犯中止理论的“救济措施”提出来的,被当做共同犯罪的中止犯进行研究。我国刑法学界受此影响,也多在共犯中止的范畴中对共犯关系脱离问题进行研究甚至混同。共犯关系脱离理论属于共同犯罪独有的问题,本质上说是一个归责的问题,是为了合理评价脱离了共犯关系的共犯人的罪责;而共犯中止理论在本质上应属于犯罪停止形态的问题,主要是为了区别共同犯罪的中止未遂与障碍未遂、既遂的界限。共犯脱离理论弥补了共犯中止理论不能解决的共犯退出问题,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是共犯终止理论的“救济措施”,但共犯脱离理论在适用阶段、成立条件、处罚根据、适用对象、在犯罪论体系中的地位等方面,均与共犯中止理论有所区别,具有独立的理论价值。   (二)共犯关系脱离存在的犯罪阶段   日本学者在对于共犯关系脱离可能存在的犯罪阶段的认识上存在着较大的分歧,不同的专家学者有不同的观点。如大谷实教授认为:“共犯关系的脱离是指共犯关系脱离之后,完成犯罪之前,部分处于共犯关系的人切断与共犯的关系而从该共犯关系中解脱出来,其他共同犯罪人基于共犯关系实施实行行为,引起了犯罪结果的场合。”而大?V仁教授则认为:共犯关系脱离是指共同犯罪中,正犯实行着手后,还未到达既遂的阶段,部分共同正犯、教唆犯或从犯切断了与其他共同犯罪者互相利用、补充的关系,从共犯关系中离去,并为阻止达到既遂作出了认真的努力的情形。前者认为,共犯关系脱离存在于既遂前的全部犯罪阶段,而后者只包含着手后到既遂前的阶段。显然,在大?V仁教授看来,犯罪预备阶段并不能成立(预备罪)共同犯罪,共犯关系脱离自然只能从行为着手之后才可能存在。而对预备罪的共同犯罪持肯定论的学者,则不能不考虑犯罪预备阶段共犯关系脱离的问题。在我国,对于共同犯罪预备犯的问题也有研究,大部分学者是承认共同犯罪的预备犯的。虽然这其中也有一些刑法学者是否定预备罪的共同犯罪的,但这并不影响学者比较一致承认共同犯罪的预备犯。因此,在我国,大多数学者所持的观点是:共犯关系脱离发生的阶段,应该包含实行行为着手前的阶段。   二、共犯关系脱离判断标准各学说及其缺陷   对于共犯关系脱离判断标准,日本刑法学界形成了众多的学说,我国学者将其主流学说概括为以下四种:分别是共同意思欠缺说、障碍未遂准用说、因果关系切断说和共犯关系解消说。   (一)共同意思欠缺说   共同意思欠缺说是从共犯成立的主观条件的角度出发,强调向其他共犯表示放弃犯罪并得到认可,则可以因为欠缺意思联络,使原有的共犯意思主体归于解消,从而成立共犯关系的脱离。但又认为,“为阻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所付出的努力的真挚程度是判断意思联络是否已中断的重要标准”。但该学说可能会不当地扩大脱离者认定的范围。比如当在脱离者具有教唆犯的性格、提供技术帮助等情况下,正犯着手后犯意已经部分客观化,加功行为的因果关系还是会因此残留下来,即便由于意思联络、共同加功意思的欠缺,脱离者不再对之后共犯人的心理产生影响,但对既遂最终结果仍然具有影响力,并不适合认定为共犯关系脱离而免除脱离后的责任。   (二)障碍未遂准用说   障碍未遂准用说的提出,主要是为了解决对脱离者适用中止未遂处罚过轻,适用既遂处罚过重的问题。严格来说,该理论并不能说是一种判断标准,只是考虑刑事政策和罪刑均衡,而对不完全符合障碍未遂成立条件的共犯关系脱离者准用障碍未遂犯的处罚。从大?V仁教授所提出的成立条件来看,它只是中止犯成立条件的修正,其核心在于为防止犯罪结果付出了“真挚的努力”,并且强调“任意性”。有学者指出,“真挚的努力”只

文档评论(0)

ganpeid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