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血的一生——读余华《许三观卖血记》有感.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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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文 经 典 阅 读 课 程 论 文 题 目: 卖血的一生 姓 名: 李颖 学 号: 座机电话号码589 所在学院: 会计学院 年级专业: 会计1304 指导老师: 何光顺 职称: 教授 卖血的一生 ——读余华《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李颖 会计学院 会计1304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看完的余华的第二本书,第一本是《活着》。余华的作品有一个很大的特点是通常描写社会底层的人,娓娓道来平凡生活中的不平凡,最后给人留下深深的触动。 整部小说描述了主人公许三观,在面对一次又一次的难关时,依靠卖血战胜困难。最初,并不是因为生活走投无路要去卖血,只是因为在老家流传着一种说法,不能卖血的男人被认为是身体不行的。于是,许三观去卖血以证明自己身体很好。其实,他在城里生活,城里并没有这种说法,并没有人需要他的证明,与其说他要证明给别人看,不如说他的至真至纯让他相信了那种说法就从心底要去实践。 第一次卖血得来的钱让他的生活出现了第一次转折,他娶了他看中的许玉兰。他追求许玉兰的方式也很特别,直来直去,上来就说要娶人家。我不知道那个年代的男孩子是不是都这么大胆直接,反正我觉着这方式搁现在都不过时。 第二次卖血是因为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的儿子砸伤了,方铁匠要钱无果,把许三观的家当全拉走了,许三观用第二次卖血得来的钱要回了家当。 第三次卖血源于妻子婚前的出轨,可是既然是婚前,怎么能叫出轨呢?只是因为一乐很可能是那次“出轨”的产物,所以婚前的那次多少就令许三观不能原谅了。其实,我看完了全书,也不能判断一乐究竟是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当然,这也不是重点。许三观因为当了“乌龟“而生出的不平衡感令他去看望摔断了腿的林芬芳时也做了“出轨”的事,想着应该补偿林芬芳,就用第三次卖血的钱买了肉骨、菊花等补钙去火的东西送给林芬芳。 第四次,在“人民公社”后的灾荒时期,全家人吃了五十六天玉米稀饭,看着孩子们饿得可怜样,许三观第四次去医院卖血,带家里人去吃了面条。这里还有个故事,因为觉得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于是,许三观不肯带一乐去吃面,而是给了他五毛钱让他去买红薯。一乐几乎由爱生恨,饥饿之余去找亲生爸爸,被拒认后,又去找家里人,在黑暗和饥饿里绝望哭泣。许三观终于坐不住,后来找到了一乐,还是带他去吃了面。 第五次,一乐和二乐响应国家号召,上山下乡去插队了。眼看着插队的人一个个回城了,许三观和许玉兰很着急。一乐生病了,浑身没劲,回家住了一段时间。走时,许三观去送他,匆匆地去医院卖了一次血,把钱塞给一乐,希望他的生活得到改善。 后来,二乐插队所在生产队的队长来城里,在许三观家吃饭。而当时家里仅剩两元钱,为了好好招待生产队长,使二乐早日回城,许三观第六次卖血。这次距离上次卖血才一个月,而医院规定两次卖血时间间隔应在三个月以上。后来,遇见了以前一同卖血的根龙。根龙提来一只下蛋鸡 “孝敬”李血头,于是,李血头看在下蛋鸡的份上,同意让许三观卖血。也就是这次卖血后,根龙突发脑溢血死亡。 再后来一乐被检查出患了肝炎,病情严重,被紧急送往上海救治。许三观从街坊邻居那借到有限的一点钱,让妻子带一乐先去上海,自己则准备一路卖血筹集资金。文章描述了许三观沿路四次卖血的情形,其中第三次因为晕倒,反而被医院给他输入了七百毫升血液。许三观醒来后,强烈要求将不属于他的三百毫升血还给医院,甚至医生都觉得他神经病。看到这里觉得很心酸,许三观可能文化不多,但是他这样为了救儿子(而且一乐还有可能根本不是他的亲生儿子),拼命付出,哪怕失去生命都不怕。 最后,改革开放了,整个社会迎来了新的时代。许三观一家的日子也越过越好,儿子们都纷纷工作并也都有了自己的家室。许三观六十多了,他说他眼睛还看得清耳朵也听得清。路过胜利饭店的时候,他突然想吃炒猪肝想喝黄酒了。他想起来他应该去卖血。他一辈子都是为了别人卖血,从来没有为自己卖过血,这次他决定为自己去卖一次血。当他走到医院,发现李血头已经被一个年轻的血头替代了,这个年轻的血头嘲笑他的血卖不了,卖了也没人要买,因为死血都比活血多,只有油漆匠才会要。听到年轻血头的话,许三观后来哭了,在大街上,痛哭流涕,最终家人们听闻了赶过来,劝他不要再哭了。后来还是许玉兰问出了其中究竟,她带许三观去胜利饭店,去吃炒猪肝、喝黄酒。她替许三观要了三盘炒猪肝,她替他骂那个不明事理的年轻血头,替他出气。故事在这里戛然而止……许三观的故事到此为止。 在我看来,许三观的一生可以说是传奇的一生,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可以让他享有花甲(中途好几次,我都以为他快要死了),这也实在是他的命。他的人生取向——安慰生活,宁愿卖血。许三观受教育不多,所以他只是按照一种习惯了的生存方式盲目地生活,面对生活中不时从天而降的灾难,没有避让、选择;对自己的艰难处境,没有抱怨、抗争,更没有企盼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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