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加计扣除鉴证培训解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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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究开发费用 财税归集 2013.10 目录 一、研发项目的确定 二、研发费用的归集 三、优惠备案 一、研发项目的确定 1、可享受税收优惠的研发活动范围 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企业通过研究开发活动在技术、工艺、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了有价值的成果,对本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相关行业的技术、工艺领先具有推动作用,不包括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公开的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一、研发项目的确定 2、研发项目可享受优惠的领域范围 高企: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加计扣除: (1)《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2)《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 一、研发项目的确定 3、研发项目确定的操作环节 二、研发费用的归集 1、文件依据 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苏地税规[2010]5号 (以下简称5号文) 适用对象:享受或拟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或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的企业。 发文背景 归集口径不同,导致企业归集难度和税务部门核查难度大 发文背景 设计目的:简化、规范 设计思路:重新组合、突出差异 2、总体核算要求: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发生的研发费支出,应与正常的生产经营成本费用支出分别进行会计核算,并设立专账进行明细核算;涉及多种研发形式的,分别归集研发费支出。 企业因为财务软件、集团财务统一要求等原因确实无法按要求进行研发费核算的,可以比照建立手工辅助账。 3、会计科目设置: 一级、二级科目: 1、“管理费用——研发费(研发项目名称或登记编号)” 2、“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研发项目名称或登记编号)” 3、“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研发项目名称或登记编号)” 三级科目(根据研发形式设置): 1、自行开发;2、委托开发; 3、合作开发;4、集中开发。 3、会计科目设置: 三级科目中研发形式为自行开发和合作开发、集中开发的,应设置四到五级科目。 四级科目: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优惠备案须报备的《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相匹配。 五级科目:与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备案须报备的《研究开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相匹配。 六级科目: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设置。 例:管理费用——研发费(A项目)——自行开发——人员人工——工资薪金 3、会计科目及相关归集内容 (1)“人员人工”(准确会计归集,下同) 3、会计科目及相关归集内容 (2)“直接投入” 3、会计科目及相关归集内容 (3)“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 3、会计科目及相关归集内容 (4)“设计费”、(5)“装备调试费” 3、会计科目及相关归集内容 (6)“无形资产摊销” 3、会计科目及相关归集内容 (7)“其他费用” 3、会计科目及相关归集内容 ——根据苏地税发〔2009〕6号文件进行会计科目设置; ——根据各会计科目对应的归集内容将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准确划分,并归集到相应的会计科目; ——根据各会计科目与税收两归集表的对应关系,进行税务归集。 4、研发费归集阶段: 一个研发项目从规划到投产一般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市场调研与设计; 立项; 实验室试验; 小试——小规模试验,一般是指针实验室规模的工艺而言,也就是根据试验室效果进行放大; 中试——中试就是根据小试结果继续放大,是在大规模产量前的较小规模试验; 批量生产。 一般认为,上述1—5阶段为研究开发阶段,在研发阶段发生的支出可按规定进行研发费的归集;从第6阶段起,即从产品批量生产时点起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5、研发费分配归集要求: 企业应按规定设立专门的研发机构,或成立专门的研发小组。不具备成立专门研发机构条件或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的,应按合理方法将实际发生费用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进行分配,并按月编制相应的分配表;涉及多个研发项目的,再按合理方法将研发费分配至各研发项目,并编制相应的分配表。 合理方法包括按实际工时等比重进行分配。分配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若因为合理原因确实需要变更的,需报主管税务机关同意。 对纳税人在研发费和生产经营费用间、或各研发项目间划分不清的支出,不得归集进研发费用科目。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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