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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讲劳动合同法律制度.ppt
案例:曾某是退役军人,与所在冶金建筑企业订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999年3月,冶金建筑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施行集体谈判、集体合同制度,曾某被推举为职工团体一方的职工代表。在集体协商过程中,曾某对企业一方的代表提出的福利方案表示不满,认为企业取消上下班通勤车,改为向每位职工发放一定数额的车胎,从总体上说对大多数职工是不利的,说了“为什么企业领导人有小车接送上下班,职工连通勤车也要取消!”的话。在曾某等职工代表坚持下,该企业保留了原来通勤车的班次,在签订的为期2年的集体合同中作了规定。2000年11月,企业一方未经协商,以多数职工购买了上下班交通方便的住房为由,决定取消上下班通勤车。曾某到企业行政科反映职工的不满,行政科说这是新经理的改革决定,他们只是执行者。曾某在职工中宣传原订集体合同经审查已经生效,具有法律效力,经理无权擅自更改,当时反响很大,但不久此事渐渐平息。2000年6 月17日,该企业获准经济裁员,曾某被列入裁员名单,曾某认为自己为大家说话,得罪了领导,受到打击报复,到上级主管部门申诉。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支付、计算依据和列支: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根据《经济补偿办法》,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依据。根据《经济补偿办法》,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 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依照前述(2)、( 4)、( 5)项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经济补偿金的列支。根据《经济补偿办法》,经济补偿金在企业成本中,不得占用企业按规定比例应提取的福利费用。 赔偿的涵义及其与经济补偿的区别: 赔偿,顾名思义,是对他人经济损失的补偿。劳动部1995年5月10日发布《关于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对违反劳动合同问题作了法律规定。赔偿和经济补偿相比较,有以下几点区别: (1)原因不同。赔偿的原因主要是违反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原因还包括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赔偿者肯定有过错,而经济补偿者不一定有过错。 (2)承担者不同。赔偿责任的承担者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只要违反劳动合同都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经济补偿者只是用人单位。 (3)支付依据不同。赔偿金的支付依据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赔偿问题的法律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给予赔偿的情形和原则: 根据《赔偿办法》第2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劳动者损失: 第一,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二,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第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侵害女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第四,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根据《赔偿办法》第3条,用人单位有上述行为的,按照下列原则执行赔偿: 第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减少的,按劳动者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第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按国家规定补足津贴和用品; 第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按国家规定提供相应待遇,并支付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第四,造成女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医疗待遇,并支付相当于医疗费用的25%的赔偿费用; 第五,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案例:某贸易有限公司的劳动者将某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用人单位对他未经培训也未另行安排工作就书面通知将某在10日内解除劳动合同,将某在办妥有关手续后得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法的,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问题:将某应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哪些要求? 劳动者应当对用人单位给予赔偿的范围: 根据《赔偿办法》第 4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第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第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第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案例:博士生孙某原在某高校任教,后被某烟草集团公司录用为产品开发部经理,订立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烟草集团公司为录用孙某,出资25万为孙某买下原由高校分配给孙某的住房,产权归孙某个人所有;烟草公司曾送孙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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