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34刑事诉讼法学-第九章附带民事诉讼.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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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学 第九章 附带民事诉讼 本章知识框架 第一节 附带民事诉讼概述 一、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 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害人提起的因被告人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赔偿问题,或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赔偿问题所进行的诉讼活动。 第一节 附带民事诉讼概述 二、附带民事诉讼的意义 (一)维护国家、集体好个人的合法财产利益 (二)打击和制裁犯罪活动 (三)公安司法机关全面、正确地处理案件 (四)保证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五)节约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 第二节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 一、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一)概念:在刑事诉讼进行的过程中,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因其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范围: 1. 被害人(法99.1;法院解释138.1) 2. 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法99.1;法院解释138.1) 3. 人民检察院(法99.2;法院解释142.1、142.2) 4. 保险人(保险法60→代位权) 第二节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 二、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一)概念 指对其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而被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起诉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人 (二)范围【法院解释143】 1. 刑事被告人 2. 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3. 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4. 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5. 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6. 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第三节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和审判 一、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 (一)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期间 被害人:刑事诉讼过程中【法99.1】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时候【法99.2】 法院解释147.1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 第161条 第一审期间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第二审期间提起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可以在刑事判决、裁定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第三节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和审判 (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 被害人方:书面或者口头 法院解释147.2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起诉状。 150.1 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应当在五日内将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送达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将口头起诉的内容及时通知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并制作笔录。 人民检察院:书面 第三节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和审判 (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 法院解释第145条 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是: (一)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第三节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和审判 1. 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1)被害人:因人身权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 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法院解释138.1】 (2)人民检察院: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解释142.1】 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的告知义务;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放弃诉讼权利的,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法院解释141】 第三节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和审判 2. 有明确的被告人 被告人的范围【法院解释143.1】 仅对部分共同侵害人提起的,法院告知可对其他共同侵害人提起(在逃的除外);放弃提起的,法院告知法律后果,并在裁判文书中说明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法院解释144】 共同犯罪案件在逃的同案犯不能列为被告人;在逃的同案犯到案后,可提起附民,但已经从其他共同犯罪人处获得足额赔偿的除外【法院解释146】 被告人亲友可自愿代为赔偿,但不是被告人【法院解释143.2】 第三节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和审判 3. 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法院解释第151条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4.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人民法院受诉范围仅仅包括: 个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 单位:财物被毁坏【法院解释138.1;142.1;142.2】 第三节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和审判 不属于受案范围的包括: (1)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院解释138.2】 (2) 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法院解释139;142.3】 (3)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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