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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城市总体规划文本.doc-目录.doc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 2 第一节 十堰的战略地位 2 第二节 发展目标 2 第三节 发展战略 3 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4 第一节 市域人口与城乡统筹发展 4 第二节 市域发展分区 5 第三节 市域城镇空间布局 5 第四节 新农村建设 7 第五节 城乡社会服务设施协调发展规划 7 第六节 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9 第七节 市域重大基础设施规划 11 第八节 市域产业发展空间引导 12 第九节 市域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 12 第十节 市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14 第十一节 市域旅游发展规划 15 第十二节 市域空间管制 16 第十三节 分县(市)发展指引 16 第四章 规划区统筹发展规划 18 第一节 规划区统筹发展的原则 18 第二节 规划区空间区划与各城镇组团功能统筹发展 18 第三节 农村居民点统筹规划 19 第四节 规划区交通设施统筹发展 20 第五节 规划区市政基础设施统筹发展 20 第五章 中心城区规划 21 第一节 城市性质与职能 21 第二节 城市规模 21 第三节 中心城区发展方向与空间布局 22 第四节 城市建设用地平衡 23 第五节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24 第六节 住房保障与居住用地规划 25 第七节 工业与仓储用地规划 26 第八节 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 27 第九节 综合交通规划 27 第十节 绿地系统规划 32 第十一节 水系规划与城市蓝线控制 33 第十二节 景观系统规划 33 第十三节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34 第十四节 环境保护规划 36 第十五节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 37 第十六节 地下空间利用规划 38 第十七节 旧城更新规划 39 第十八节 空间区划及管制 39 第十九节 发展时序规划 40 第六章 规划实施 42 第七章 附 则 43 附表1:城市发展指标体系 44 附表2:市域空间管制主要控制内容 45 附表3:规划城镇规模等级(2030年) 45 附表4:规划重点城镇职能(2030年) 46 附表5:市域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46 附表6: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 47 附表7:中心城区主要集中公共绿地及广场规划一览表 48 附表8:城市各类建设用地绿化标准表 48 附表9:重要交通设施规划表 49 第一章 总 则 规划目的 为抓住新世纪的重要发展机遇期,贯彻落实国家中部崛起战略、湖北省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发展战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要求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引导城乡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十堰市编制城市总体规划请示的复函》(鄂建函(2009)219号),十堰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十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 规划指导思想 1、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中央提出的中部崛起战略和湖北省制定的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战略,大力推进城镇化。 2、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强化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加强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和丹江口库区水源保护,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3、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突出十堰市的发展特色和比较优势,完善城市职能,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提升城市环境品位,实现十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实施)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实施) 3、《关于对十堰市编制城市总体规划请示的复函》(鄂建函(2009)219号) 4、《全国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年)》 5、《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发[2010]46号) 6、《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2-2020年)》 7、《湖北省生态功能区划》 8、《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发展总体规划(2009-2020年)》 9、《十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0、《十堰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11、国家和湖北省其他相关法规和规范 规划范围 1、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全市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2.36万平方公里。 2、规划区范围:为市辖区(1190平方公里)及郧县与丹江口市部分乡镇(具体包括郧县的青山镇、柳陂镇和茶店镇和丹江口市的武当山镇、六里坪镇、均县镇)范围,面积总计2422平方公里。在此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循《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3、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为规划区内中心城市集中连片建设地区及其周边控制范围。南部以316国道南侧连绵山体为界,西部以柏林镇辖区为界,东、北部以市区行政辖区为界,区域面积共计388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1年至2030年,其中,近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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