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资料.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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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章程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管理和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对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的文件。 第三条 公司在组织经营活动中,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维护国家利益,遵守职业道德,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依法监督和管理,承担社会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法人财产权,其行为受中国法律约束,其经济活动及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投资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二章 公司登记 公司名称、住所 第五条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营业期限:XX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公司在XX市工商局登记注册。 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结构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八条 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自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第十条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成立后,应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具体事宜由公司负责。 第十一条 公司的出资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公司登记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十二条 公司的出资证明书应加盖公司的印章,加盖印章的出资证明书是证明股东权益的凭证。 第十三条 公司应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等。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三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按其所持股权的比例,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一节 股东的权利 第十五条 股东享有表决权。股东有权参加或者委派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其持股比例对股东会议决议事项行使表决权。股东委派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签发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第十六条 股东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股东有权依其持股比例在股东大会上选举公司的董事或者监事;符合《公司法》规定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股东,有权被选举为公司的董事或者监事。 第十七条 股东享有知情权。股东为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之目的,可以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但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书面答复股东,说明理由。 第十八条 股东享有红利分配权。股东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其实缴出资比例获取红利。 第十九条 股东享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出资的权利。 第二十条 股东享有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股本权。公司在成立之后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增加公司股本总额时,股东有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第二十一条 股东依法享有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公司终止后,股东对于公司清理债权债务后剩余的财产,有权按照自己的持股比例,要求公司的清算人进行分配。 第二十二条 股东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股东享有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提议权。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认为有必要时,有权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非特殊情况下,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召开。 (二)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侵犯股东合法权益,股东有权依法提起要求停止上述违法行为或侵害行为的法律诉讼。 (三)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依法提起要求赔偿的诉讼。 第二节 股东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股东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遵守公司章程。 及时缴纳其所认缴的出资; 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四条 如果有证据表明股东违反上述义务,导致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受损,公司或其他股东均可向该名股东追究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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