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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时、休息休假及加班工资 (2010年8月10日 撰稿人:张晨) 工资工时 与加班工资 一 工时制度 二 全国法定节假日 职工带薪休假问题 三 关于加班工资的 规定 标准工时制 不定时工时制 综合计算工时制 计件工时制 缩短工时工作制 法定节假日 带薪休假 加班工资的认定 加班工资的计算 引言 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出台和执行,有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及加班工资等方面的问题日益引起大家的重视。 我国已成为全球工时最长的国家之一 人均劳动时间超过日本和韩国 “加班”成为多数企业存在的普遍现象 专门为农民工“关爱秀” 消除不了“岐视” 相关名词解释.doc 一、工时制度 工时制度是国家为了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通过法律规定作出的制度性安排。 我国的工时制度分为三种: (1)标准工时制度; (2)特殊工时制度,主要包括不定时工作制(计件工时制度)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缩短工时制度。 (一)目前有关标准工时制度的法律政策依据 1.《劳动法》第36条至第44条; 2.《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4年国务院令146号发布,1995年3月国务院174号令修订); 3.《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 (1995年3月劳部发〔1995〕143号); 4.《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1995年4月劳部发〔1995〕187号); 5.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5年8月劳部发〔1995〕309号); 6. 《关于推动企业全面实施新工时制度的通知》(1997年4月劳部发〔1997〕134号); 7. 《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1997年9月劳部发〔1997〕271号)。 (二)标准工时制度 标准工时制度,是指国家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在正常情况下普遍实行的工作时间制度。 《劳动法》第36条对标准工时制度作出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1995年国务院第174号令对标准工时作出修订。改为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这一标准工时制度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 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应注意的问题 1.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 2. 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时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劳动法》第41条、42条)及《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第7条); 3. 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适当缩短日工时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第一点); 4. 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标准工时的,可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劳动法》第39条); 5. 周六、周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但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且至少休息一日( 《劳动法》第38条)。 (三)不定时工作制 1. 定义:不定时工作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照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 2. 特点: (1)工作特殊需要; (2)职责范围关系; (3)需要机动作业。 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41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劳部发〔1995〕309号) 实施范围 (1)企业中的高管、外勤、推销、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时衡量的职工; (2) 长途运输、押运、出租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特殊,需要机动作业的人职工; (3)非生产性值班和特殊工作形式的个体工作岗位的职工。 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计发及休息休假确定问题 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企业应当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以便安排劳动者休息。其工资由企业按照单位的工资制度和工资分配办法,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和完成劳动定额情况计发。对于符合带薪年休假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安排其享受带薪年休假。(劳部发〔1997〕271号) (四)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1. 定义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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