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供水企业安全运行管理统一标准.docVIP

城镇供水企业安全运行管理统一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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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供水企业安全运行管理标准

目录

第一部分管理标准

1总则……………4

2人员配置及职责…………………5

3工艺运行管理…………………6

4水质管理………14

5设备管理………20

6安全管理………23

第一部分

安全运行管理标准

1总则

1.1为加强对城镇供水企业运行监管工作,统一监管措施和标准,提升供水企业管理水平,保障城镇供水安全,依据《中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城镇供水企业安全技术管理体系评定指南》,特制订本标准。

1.2本标准适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集中式公共供水企业及自建供水设施对外供水单位运行管理和考评评价,乡镇、开发区集中式供水企业可参考实施。

1.3本标准所称供水企业系指水源集中取水,经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和公共取水点供水企业、由企业自建向城镇局部范围及厂矿企业居民供给生活饮用水单位。

1.4从事供水经营活动企业,应该依法自觉接收建设(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供水企业管理制度和运行操作规程。企业运行管理除应实施本标准外,还必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凡国家标准有调整或未注明日期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适适用于本标准。

1.5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镇供水企业运行监管工作;各市(县)建设(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辖区内城镇供水企业运行监管工作。

2人员配置及职责

2.1机构设置

应依据企业本身情况,针对工艺运行、生产技术、水质检验、设备管理、安全管理、财务管理等职能设置对应机构,配置管理人员和生产运行人员。

2.2人员配置

1.关键岗位包含高压操作岗位、电工维修岗位、化验人员岗位、特种设备操作岗位、水表检定岗位;操作岗位包含泵房运行工、净水工、管道工等岗位。

2.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率为100%;操作岗位持证上岗率不应低于70%。

3.新关键岗位人员应在三年内取得相关部门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新操作岗位人员应经过培训考试上岗。

2.3岗位职责

应依据企业本身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情况,制订对应岗位职责。

3工艺运行管理

3.1工艺运行

城市自来水厂应实施《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58),制订各工艺段运行管理技术规程,建立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关键工艺段包含:

3.1.1取水口

3.1.1.1应建立地表水取水口防护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并定时进行巡视。

3.1.1.2汛期及台风造成洪涝灾难期间应组织专业人员了解上游汛情,检验取水口构筑物是否完好及防汛防洪物资贮备情况,预防洪涝灾难和污染。

3.1.1.3固定式取水口应设有格栅并进行巡回检验,立即清理杂物。

3.1.2泵房(泵站)

3.1.2.1泵房(泵站)必需制订符合工艺特点操作规程,建立机电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巡回检验制度。

3.1.2.2泵房(泵站)操作人员应经过安全用电技术培训,并取得安全用电操作证。严格实施《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

3.1.2.3机组开停必需依据调度命令或供水情况进行操作。

3.1.2.4关键机电设备运行状态及操作统计和报表应规范完整。

3.1.2.5泵房泵站里电气设备应含有双回路电源;在高峰供水期间应有备用机组,其供水能力应不低于日常关键运行机组。

3.1.3净水处理工艺运行

3.1.3.1净水处理工艺关键包含: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等。

3.1.3.2供水企业应依据当地水源情况,在各工序段建立内部控制水质检测制度。

(1)进、出厂水量必需配置计量仪表进行水量检测和统计。

(2)出厂水浊度、余氯、总管压力应配置在线连续测定仪。

(3)净水剂及消毒剂耗量应配置计量器具进行检测和统计。

3.1.3.3建立净水处理工艺质量管理体系。

(1)投药混合工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净水药剂投加量应以原水混凝搅拌试验参数为依据进行调整,有条件供水厂宜建立自动投药系统。

(b)净水剂质量必需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要求,应每批次检测。

(2)混凝应依据设计要求和实际生产水量来控制进出口流速、运行水位、停留时间等工艺参数;定时巡视观察絮凝效果。

(3)沉淀工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建立沉淀出水浊度内部控制标准。

(b)依据原水水质情况定时排泥,沉淀池出现死区积泥而影响运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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