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导学案 第三单元 迁移应用 重构拓展.ppt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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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Ⅰ把握共性之“新”打通应考之“脉”第1课时反应热焓变(基础课)第三单元法律与教化迁移应用重构拓展

迁移应用学习目标了解中国古代及晚清时期官员选拔制度的更迭与改革,认识到任何官制都是服务国家治理的工具;并深入体会中国优秀传统制度文化的内涵

材料一唐律规定,皇亲国戚、皇帝故旧、高级官僚贵族等八类人犯罪时,处罚“轻重不在刑书”。唐律还规定“诸断罪皆须具引律、令、格、式正文,违者笞三十”“诸犯死罪非十恶,而祖父母、父母老疾应侍”且近亲中又无成年男丁者,须奏报裁决。“九十以上,七岁以下,虽有死罪,不加刑。”对妇女犯罪有些可依律酌情而处。——整理自《唐律疏议》

材料二清入关初,曾依照《大明律》并参酌旧制,制定法律;至乾隆时期,修成了集历代封建法律之大成的《大清律例》。乾隆在《大清律例》序文中说,法律“非徒示之禁令,使知所畏惧”,更在于“弼成教化,以洽其好生之德”。清代还制定了《蒙古律例》《回疆则例》等,使司法管辖深入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维护了法律政令的统一。——整理自《大清律例》等

【问题迁移】(1)根据材料一概括唐朝法律制度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予以评价。(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清朝在法律制定方面出现的变化及其历史意义。

【迁移分析】本题为2022年天津卷第16题。(1)第一小问,根据材料“唐律规定,皇亲国戚、皇帝故旧、高级官僚贵族等八类人犯罪时,处罚‘轻重不在刑书’”可知,体现封建等级制度;根据材料“诸断罪皆须具引律、令、格、式正文,违者笞三十”可知,要求规范执法;根据材料“诸犯死罪非十恶……近亲中又无成年男丁者,须奏报裁决”可知,礼、法、孝结合;根据材料“‘九十以上,七岁以下,虽有死罪,不加刑。’对妇女犯罪有些可

依律酌情而处”可知,对老弱妇孺及情况特殊的罪犯酌情论处。第二小问,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围绕其特点、地位、历史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2)第一小问,根据材料一“曾依照《大明律》并参酌旧制,制定法律;至乾隆时期,修成了集历代封建法律之大成的《大清律例》”可知,从依照明律和旧制到融历代封建法律于一体;根据材料二“制定了《蒙古律例》《回疆则例》等,使司法管辖深入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维护了法律政令的统一”可知,为边疆民族地区制定专门法律。第二小问,根据材料二“法律‘非徒示之禁令,使知所畏

惧’,更在于‘弼成教化,以洽其好生之德’”可知,法律与教化并重的传统得到继承与发展;根据材料二“维护了法律政令的统一”可知,维护法律政令统一,有利于国家的统一;根据材料二“修成了集历代封建法律之大成的《大清律例》”可知,《大清律例》是封建法典集大成者,是有力的统治工具。

【问题试答】答案:(1)特点:体现封建等级制度;要求规范执法;礼、法、孝结合;对老弱妇孺及情况特殊的罪犯酌情论处。评价:唐代法律是礼法结合的典范;维护了封建统治;继承汉魏以来法律制定和阐释的经验;是中国现存最早最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对后世影响深远。

(2)变化:从依照明律和旧制到融历代封建法律于一体;为边疆民族地区制定专门法律。意义:法律与教化并重的传统得到继承与发展;维护法律政令统一,有利于国家的统一;是封建法典集大成者;是有力的统治工具。

重构拓展

拓展1:中国古代法律与儒学有什么关系材料法律是伴随着国家的出现而出现的。中国古代自从国家出现后,统治阶级就开始通过国家机关制定法律,建立法律制度。同时,儒家思想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其思想体系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它的理论对中国古代法律的影响很大,在长期的发展演变过程中,儒家思想的价值观念和伦理道德规范被直接纳入很多的法律制度之中,由此形成了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塑造了中国古代法律“伦理法”的特性。——摘编自王科《浅析我国古代法律的儒家化》

材料运用:请以“中国古代法律与儒学”为视角,谈谈你的看法。材料解读:法律随着国家的出现而出现,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融入法律、影响法律,形成了“礼法”结合的法律文化特色。答案:论题:“礼法之治”在古代中国的国家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阐述:“礼法之治”是指在国家制定的正式法律之外,依据礼典、礼俗习惯法等构成的规范习俗和臣民行为的一种国家治理模式,中国古

代“礼法之治”的形成经历了相当长的历史过程,夏商周三代之时,夏有“夏礼”“禹刑”,商有“殷礼”“汤刑”,周有“周礼”“九刑”。这一时期可以说是礼法体系的初创阶段。春秋战国至秦代,礼刑分离,也是“律令”发轫时期。汉承秦制,又在法制领域向“礼”回归,中国古代法逐步形成由礼典、律典、礼俗习惯法共同发挥作用的模式,其中的礼典、律典到唐代日益成熟,这样就形成以礼率律、律外有礼,礼典、律典、礼俗习惯法三者相辅相成的治理格局。综上所述,“礼法之治”这样一种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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