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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国考武汉审特行测常识判断易错点

一、法律类(3题,每题1分)

1.题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列哪项表述是正确的?

A.自然人年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无权代理行为效力待定,但若相对人知道行为人无代理权,仍与行为人实施该行为,则代理行为无效

C.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遵循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D.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答案:C

解析:

A项错误,《民法典》第18条第2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年满16周岁且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未满16周岁或未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仍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B项错误,《民法典》第171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若相对人明知行为人无代理权仍与其实施行为,则代理行为无效,但若相对人不知情,则代理行为对被代理人仍可能发生效力。

C项正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1063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遵循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D项错误,《民法典》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或与其能力相适应的行为无需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即有效。

2.题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下列哪项表述是错误的?

A.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B.行政处罚的设定权属于国务院,国务院部门规章可以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设定警告、通报批评和一定数额的罚款

C.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同时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D.对情节特别轻微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答案:B

解析:

A项正确,《行政处罚法》第9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B项错误,《行政处罚法》第12条规定:“国务院部门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情况下,在规定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国务院部门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情况下,补充设定警告、通报批评和一定数额的罚款的行政处罚。除前款规定外,国务院部门规章不得设定行政处罚。”因此,国务院部门规章只能在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规定或未规定的特定情况下设定警告、通报批评和罚款,不能自行创设行政处罚种类。

C项正确,《行政处罚法》第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但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1条和《行政诉讼法》第35条,对行政行为不服的,不能同时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D项正确,《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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