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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汉东《知识产权法学》(第七版)第三章知识点笔记

一、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原则

知识产权保护需平衡权利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遵循三大核心原则,是构建保护体系的逻辑

基础。

(一)私权保护与公共利益平衡原则

1.核心内涵

既保障权利人对知识产品的专有支配权(如著作权人的复制权、专利权人的制造权),又通过

法定限制防止权利滥用,确保知识成果的合理传播与利用(如促进科技进步、文化繁荣)。

2.实践体现

◦权利限制制度:合理使用(如个人学习使用他人作品)、法定许可(如报刊转载已发

表作品)、强制许可(如药品专利的公共健康例外);

◦公共领域保留:权利期限届满后知识产品进入公共领域,供社会自由使用(如超过著

作权保护期的经典文学作品)。

(二)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并用原则

1.过错责任原则

适用于多数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需满足“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故意或过失)”这一要件,如故

意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故意抄袭他人作品。

2.无过错责任原则

仅适用于特定情形,行为人即使无过错仍需承担停止侵害责任,主要针对“侵权行为存续状态”

的救济,如不知情的销售者在知晓侵权后需立即停止销售,但赔偿责任仍需以过错为前提

(《商标法》第64条)。

(三)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协同原则

1.行政保护:侧重快速制止侵权、维护市场秩序,如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责令停止侵权、没收

侵权物品;

2.司法保护:侧重终局性救济,如法院判决损害赔偿、确认权利归属;

3.协同机制:行政机关查处侵权后,可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对行政处理不服

的,可提起行政诉讼。

★高频考点:私权与公共利益平衡原则的实践制度(合理使用、强制许可);无过错责任原则

的适用范围;行政与司法保护的协同路径。

二、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认定

侵权认定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核心环节,需结合客体非物质性特点,区分一般民事侵权与知识产

权侵权的差异。

(一)侵权行为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1.概念:行为人未经权利人许可,违反知识产权法律规定,擅自实施侵害权利人专有权利的

行为。

2.特征

◦客体特殊性:侵害对象为无形的知识产品(如专利技术方案、作品),需通过接触“+

实质性相似”“全面覆盖”等规则认定;

◦行为多样性:包括制造、销售、使用、传播等多种形态,尤其在数字环境下衍生出网

络传播、跨境侵权等新型行为;

◦后果复杂性:不仅损害权利人财产利益,可能还侵害人身权(如著作权中的署名

权)。

(二)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构成要件一般民事侵权要求知识产权侵权特殊要求

加害行为违法性侵害行为未经许可实施受专有权利

控制的行为(如专利实

施)

损害后果实际财产或人身损害包括实际损害、潜在损害

(如市场份额减少风险)

因果关系行为与损害存在直接因果需证明侵权行为是损害发

联系生的直接原因

主观过错一般需故意或过失停止侵害责任不要求过

错,赔偿责任需过错

(三)侵权行为的类型划分

1.按行为性质划分

◦直接侵权:行为人直接实施受专有权利控制的行为(如未经许可复制作品、制造专利

产品);

◦间接侵权:行为人虽未直接侵权,但为直接侵权提供帮助或便利(如销售侵权工具、

教唆他人侵权),需满足“明知/应知”主观要件(如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用户侵权仍

提供存储服务)。

1.按领域划分

◦著作权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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