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建筑材料质量检测与验收手册
一、总则
1.1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建筑工程中各类材料的质量检测与验收工作,确保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及环境质量,杜绝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建设,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结合建筑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手册。
1.2适用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所用主要建筑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进场质量检测与验收。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均应按照本手册规定进行检验。
1.3基本要求
材料质量检测与验收工作应坚持“标准明确、程序规范、方法科学、数据准确、责任到人”的原则。参与检测与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严格遵守本手册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二、材料进场验收
2.1验收程序
材料进场时,应由施工单位项目材料员会同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下同)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核对资料:查验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或产品质量证明书)等质量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其内容是否与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等相符。进口材料尚需提供报关单及商检证明。
2.外观检查:对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包装、标识、色泽、尺寸偏差、表面状况等进行直观检查,有无破损、锈蚀、变形、污染等情况。
3.数量清点:核对进场材料的数量是否与送货单及合同约定一致。
4.见证取样送检:对于需要进行抽样送检的材料,应按规定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进行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2.2质量证明文件的核查
质量证明文件是材料质量的重要依据,应重点核查其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应由生产厂家质量部门出具,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号、执行标准、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检验结论、检验员及审核人签字等。
*当对质量证明文件有疑义时,应要求供应商补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必要时可追溯至生产厂家。
2.3外观质量与尺寸偏差检查
外观质量检查应在自然光或适宜的照明条件下进行,必要时可借助放大镜等工具。检查结果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尺寸偏差应用相应精度的量具进行测量。
三、见证取样与送检
3.1一般规定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及环境影响的重要材料,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应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规定。取样人员应是施工单位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专业人员,见证人员应为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授权的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
3.2取样方法与数量
各种材料的取样方法、取样数量、取样部位及试样制备应严格按照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取样过程应具有代表性,能真实反映该批材料的质量状况。
3.3样品标识与送检
试样应进行清晰、唯一性标识,标明样品名称、规格型号、批号、生产厂家、取样日期、工程名称、取样地点、取样人和见证人等信息。样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污染或混淆。送检时应填写委托单,连同见证记录一并提交检测机构。
3.4检测报告的确认与管理
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应内容完整、数据准确、结论明确。施工单位应及时将检测报告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查。对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应按本手册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检测报告及相关见证记录应作为工程技术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妥善保管。
四、不合格材料的处理
4.1处理原则
凡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材料,严禁用于工程。施工单位应立即对不合格材料进行标识、隔离存放,并通知监理工程师。
4.2处理方式
1.退场处理:对于不合格材料,首选处理方式为限期退场。退场时应有书面记录,并由监理工程师见证。
2.加倍取样复试:对于某些非关键性指标不合格,且允许进行加倍取样复试的材料,可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进行加倍取样复试。若复试结果合格,该批材料可用于工程;若复试结果仍不合格,则必须退场。
3.降级或改作他用:对于某些虽不符合原设计要求,但经设计单位核算并书面同意降级使用或改作他用的材料,应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使用,且不得用于原设计部位。
4.其他处理方式:根据具体情况,经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共同研究,并形成书面意见后,可采取其他有效的处理措施,但必须确保工程质量不受影响。
4.3记录与追溯
不合格材料的处理全过程应做好详细记录,包括不合格原因、处理方案、处理过程、处理结果及相关各方意见等,确保可追溯。
五、其他规定
5.1资料管理
材料质量检测与验收的所有资料,包括质量证明文件、验收记录、见证取样记录、检测报告、不合格材料处理记录等,应齐全、真实、准确、规范,并与工程进度同步收集整理,及时归档。
5.2检测机构要求
承担材料检测任务的机构应具备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可的资质,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检测活动。
5.3异议处理
当对检测结果有异议时,可由建设单位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