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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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一、高警示药品定义与目录管理

高警示药品(High-AlertMedications)指因使用错误可能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的药品,其风险程度显著高于其他药品。本制度所指高警示药品包括但不限于:1.高浓度电解质制剂(如10%氯化钾注射液、25%硫酸镁注射液);2.肌肉松弛剂(如氯化琥珀胆碱注射液);3.细胞毒性药物(如注射用环磷酰胺、注射用顺铂);4.胰岛素制剂(如精蛋白锌胰岛素注射液);5.抗凝与溶栓药物(如低分子肝素钠注射液、注射用尿激酶);6.静脉用强效镇静催眠药(如地西泮注射液、咪达唑仑注射液);7.静脉用肾上腺素能受体激动剂(如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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