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民事答辩状
一、答辩人基本信息
自然人答辩人:
姓名:张三
性别:男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985年10月20日
身份证号码:11010119851020XXXX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XX街道XX小区XX号楼XX单元XX室
联系电话法人/其他组织答辩人(若适用):
名称: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四
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XX路XX号XX大厦XX层
联系电话:010二、被答辩人基本信息
自然人被答辩人:
姓名:王五
性别:女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990年5月15日
身份证号码:11010219900515XXXX
住址:北京市丰台区XX街道XX小区XX号楼XX单元XX室
联系电话法人/其他组织被答辩人(若适用):
名称:北京XX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赵六
职务:董事长
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XX路XX号XX商场XX层
联系电话:010三、案由
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XX)京XX民初字第XXX号),现针对被答辩人的起诉状,依法提出答辩意见。
四、答辩请求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偿还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以5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计算,自20XX年X月X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全部诉讼请求;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答辩人承担;
若被答辩人存在虚假诉讼行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其予以训诫、罚款等处罚。
五、事实与理由
(一)本案基本事实概述
20XX年X月X日,被答辩人王五以“资金周转需要”为由,向答辩人张三提出借款请求,双方口头约定借款金额为3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自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未约定借款利息。当日,答辩人通过名下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账号:62220802000XXXXXXX)向被答辩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户名:王五,账号:62220X02000XXXXXXX)转账30万元,被答辩人向答辩人出具了《借条》一份,载明“今借到张三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借款期限6个月,于20XX年X月X日前还清。借款人:王五,20XX年X月X日”,《借条》中未提及利息约定。
借款期限届满后,答辩人多次向被答辩人催讨借款,被答辩人以“资金尚未回笼”为由拖延还款。20XX年X月X日,双方经协商达成《还款协议》,约定被答辩人分3期偿还借款:20XX年X月X日前偿还10万元,20XX年X月X日前偿还10万元,20XX年X月X日前偿还剩余10万元,仍未约定利息。《还款协议》签订后,被答辩人于20XX年X月X日向答辩人偿还10万元,20XX年X月X日偿还8万元,剩余12万元至今未还。
20XX年X月X日,被答辩人突然向XX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答辩人尚欠其借款本金50万元及高额利息,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依法应予以驳回,具体理由如下:
(二)被答辩人主张的借款本金50万元与事实不符,实际借款金额仅为30万元
从借款交付凭证来看,答辩人仅向被答辩人交付30万元借款,而非50万元。根据答辩人提交的中国工商银行转账记录(证据1)显示,20XX年X月X日答辩人向被答辩人转账金额为30万元,该金额与被答辩人出具的《借条》中载明的“叁拾万元整”完全一致,能够直接证明实际借款金额为30万元。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主张“借款本金50万元”,但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已收到另外20万元借款,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从双方交易习惯来看,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此前无任何经济往来,首次借款即出借50万元不符合常理。答辩人系普通上班族,月收入约1.5万元,名下仅有一套自住房产,无大额存款或其他高收入来源,不具备出借50万元的经济能力(答辩人提交的工资流水、银行存款证明等证据2可佐证)。被答辩人主张50万元借款,既无转账记录,也无其他证据(如现金交付的见证人、取款记录等)支撑,其主张明显不符合客观实际。
从被答辩人的起诉状内容来看,其对借款金额的描述存在矛盾。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称“20XX年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最近下载
- 国开(BJ)-公共危机管理(本)-第三次形成性考核-学习资料.docx VIP
- 人教版(2024新版)七年级上册英语 Unit 2单元测试卷(含答案).docx VIP
- 数字描红1到10田字格字帖A4纸可直接打印.doc VIP
- [医院保洁服务方案] 医院保洁方案范本.pdf VIP
- Oerlikon Metco热喷涂技术简介.pdf
- 认知过程注意篇.pptx VIP
- 奥林巴斯E-PL7使用说明书.docx
- 国开(BJ)-公共危机管理(本)-第五次形成性考核-学习资料.docx VIP
- 有机茶园的生产与管理有机茶园施肥技术有机茶园的生产与管理有机茶园施肥技术.ppt VIP
- 认知心理学-注意过程.ppt VIP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