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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甘肃庆城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第三批)笔试备考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将中国领土台湾割让给日本的不平等条约是()。

A.《南京条约》

B.《北京条约》

C.《马关条约》

D.《瑗珲条约》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中国近代史上不平等条约的相关内容。《南京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该条约主要内容为割让香港岛给英国,赔款2100万银元,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等,并未涉及割让台湾给日本的条款。《北京条约》包括《中英北京条约》《中法北京条约》《中俄北京条约》,其主要内容有承认《天津条约》有效,增开天津为商埠,割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等,也没有将台湾割让给日本的相关规定。《马关条约》是甲午中日战争失败后,清政府与日本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条约规定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后因三国干涉未能得逞)、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赔偿日本军费白银二亿两等。所以将中国领土台湾割让给日本的不平等条约是《马关条约》。《瑗珲条约》是沙皇俄国和清朝黑龙江将军奕山于1858年5月28日在瑗珲签订的不平等条约,该条约令中国失去了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约60万平方千米的领土。综上,答案是《马关条约》。

2、一般来说,电热毯的使用寿命为6年,如果超期使用,容易出现漏电,发生失火事故;高压锅安全使用年限为8年,如果超出安全使用期,高压锅的抗压能力会明显下降,继续使用就容易发生爆炸事故。据此,可以有四个推论:①小赵5年前购买了高压锅,目前还在使用,如果不立即更换,容易发生高压锅爆炸事故;②小高用高压锅煮饭时,高压锅突然爆炸,这是由于高压锅超期使用造成的;③小孙7年前购买了电热毯,一天家里失火,这是由于电热毯超期使用造成的;④小李前年购买了电热毯,今年继续使用不会出现漏电事故。以上推理中,错误的有()

A.1个

B.2个

C.3个

D.4个

【答案】:D

【解析】题中主要阐述“电热毯、高压锅如果超期使用,可能会发生事故”。首先,这只是根据高压锅的使用年限推断出来的一种假设,所以这个说法并不完全准确。其次,不能仅仅因为高压锅、电热毯使用年限长容易发生事故,就推断出家里的火灾一定是由它们造成的。最后,也不能简单地根据电热毯的使用年限来判断它会不会发生事故。

3、甲为了观景方便,与邻居乙约定,甲支付乙五万元,三年内乙不得盖三层以上的楼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约定是有关所有权的约定

B.该约定是有关地役权的约定

C.该约定未经登记,权利不成立

D.该约定限制他人权利,无效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对相关权利约定的法律理解。首先分析,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本题中,甲为了观景方便,与邻居乙约定支付乙五万元,三年内乙不得盖三层以上的楼房,这是甲为了提高自己不动产(观景便利性)的效益,而对乙的不动产使用进行一定限制,符合地役权的特征。关于约定是否为有关所有权的约定,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本题中并没有涉及对所有权的处分等约定,只是对乙不动产的使用进行了一定限制,并非有关所有权的约定。对于权利成立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但并不影响地役权的成立。所以该约定即使未经登记,地役权也是成立的。最后看约定是否无效,该约定是甲和乙基于双方的意思自治达成的合同,不存在限制他人权利导致无效的情形,只要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综上,该约定是有关地役权的约定。

4、某区城管局以丙未按规定摆摊影响市容为由,扣押了其从事经营的小排车等物品。在实施扣押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丁将丙打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丁打丙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

B.因丙被打,扣押物品行为无效

C.扣押丙物品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D.丙被打伤的损失,应由丁个人赔偿

【答案】:C

【解析】本题可根据行政法相关知识,对各说法逐一分析。首先来分析关于执法人员打伤当事人这一行为的性质。执法人员丁是在实施扣押过程中将丙打伤,其行为是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生的,并非以个人名义进行的与职务无关的行为。所以该行为属于职务行为,而非个人行为。对于丙被打伤的损失,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由所在的行政机关,也就是区城管局来承担赔偿责任,而不是由丁个人赔偿。接着看扣押物品行为的性质。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区城管局以丙未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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