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劳务派遣专题研究(精简版)
核心知识点:
1、劳务派遣的概念。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派遣单位的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使其在用工单位的管理下进行劳动的一种用工形式。
2、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劳务用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是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劳务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是实际用工关系,劳务用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有管理权。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基于劳务派遣协议形成民事合同关系。
3、工伤与职业病检查。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4、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的情况。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退回;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可以退回;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可以退回;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可以退回。
5、对外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6、对内责任。被派遣劳动者给用工单位造成损失,派遣单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的区别。签订合同的标的不同;形成的法律关系不同;用工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
8、劳务派遣试用期。用工单位不能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一、劳务派遣的基本概念
案例:20XX年4月30日,上海元生派遣有限公司将王某派遣至上海隆亨食品有限公司工作。20XX年6月,王某因故意毁坏公司财物被隆亨公司退回至元生公司。之后,元生公司与王某解除劳动关系。20XX年7月,王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隆亨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元生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案中,元生公司作为劳务派遣单位,依法将王某派遣至隆亨公司从事实际用工。隆亨公司以王某存在违纪行为为由,将王某退回元生公司,元生公司据此与王某解除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动关系的建立主体为劳务派遣单位,即元生公司,而非实际用工单位隆亨公司。因此,王某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责任的主体应为元生公司。若王某能够证明隆亨公司存在超越法定权限的管理行为,或实施了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用工管理行为,可依法向隆亨公司主张连带赔偿责任。
1、知识点: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派遣单位的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使其在用工单位的管理下进行劳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合同用工是企业的基本用工形式,而劳务派遣用工则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任务期间,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被派遣劳动者依法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遵循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未设同类岗位的,应当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标准予以确定。
在进行劳务派遣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原则:
1、不得再派遣原则。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2、不得向本单位派遣原则。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3、派遣用工不超过10%原则。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4、不得非全日制用工原则。劳动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5、同工同酬原则。劳务派遣员工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
6、用工单位所在地标准原则。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二、劳务派遣三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案例:20XX2023年5月,赵某被上海优星派遣公司(以下简称优星公司)派遣至上海同天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天公司)担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