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附加世纪泰康门急诊B款团体医疗保险产品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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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附加世纪泰康门急诊B款团体医疗保险产品说明书

《泰康附加世纪泰康门急诊B款团体医疗保险》产品说明书

本产品说明书仅针对《泰康附加世纪泰康门急诊B款团体医疗保险》。在本产品说明书中,“您”指投

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本产品”、“本

保险”均指我们提供的《泰康附加世纪泰康门急诊B款团体医疗保险》产品,“本附加合同”指您与我们之

间订立的“泰康附加世纪泰康门急诊B款团体医疗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指本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

为方便您了解和购买本产品,请您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

一、产品基本特征

(一)投保范围

投保人可将团体成员作为被保险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团体成员的配偶、子女、父母也可以作为被保险

人参加本保险。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内容执行。

(二)保险期间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零时开始,至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期间届满日的24

时止。本附加合同中,被保险人的保险期间,自本公司按照本附加合同约定开始对其承担保险责任之日零

时起,至本附加合同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保险期间届满日24时止。

(三)交费方式

本产品交费方式为一次性交纳和分期交纳。

(四)保单利益及保险责任

1.基本保险金额

本附加合同项下各被保险人名下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并在本附加合同上载

明。

2.保险责任

在被保险人的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门急诊医疗保险金保险责任。

我们给付门急诊医疗保险金时遵循补偿原则。

3.案例说明请见本产品说明书“利益演示”

(五)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医疗费用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以外的国家或者地区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

湾地区接受治疗;

(2)未书面告知的既往症、本附加合同中特别约定的除外疾病;

(3)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

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4)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性病、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

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5)不孕不育治疗、避孕、节育(含绝育)、子宫体腔内妊娠、产前产后检查、流产、堕胎、分娩(含

难产)、变性手术、人体试验、人工生殖,或者由前述任一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6)《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及乙类法定传染病(不含病毒性肝炎),或者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法定传染病。前述传染病定义以被保险人入院当日《中

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为准;

(7)疗养、康复治疗、心理治疗、美容、矫形、视力矫正手术、牙齿治疗、安装假肢、非意外事故所

致的整容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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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9)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

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10)被保险人醉酒,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

(11)被保险人挑衅或者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被谋杀;

(12)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13)被保险人从事下列高风险运动: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或者滑翔伞或者滑翔翼、探险、

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蹦极;

(14)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

二、退保及被保险人变动

(1)如果投保人要求解除本附加合同,请填写保单变更申请书并提供本附加合同、投保人出具的加盖

投保人法人公章(如果投保人不是法人,则为投保人单位公章)的投保人授权书、经办人的有效

身份证件的原件。自本公司收到保单变更申请书时起,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自收到保单变更

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向投保人退还本附加合同项下未发生保险事故的各被保险人名下的现金价

值。投保人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2)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末的现金价值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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