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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知识》讲义《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知识》讲义*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第四章《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知识》讲义*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3月14日,八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知识》讲义*一、《刑法》有关安全生产犯罪的罪名和刑罚的规定(一)刑事犯罪1.犯罪一切危害、分裂、颠覆、推翻、破坏、侵犯、危害……,依照法律应当受刑事处罚的,都是犯罪。2.犯罪的特征一是实施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二是实施违法的行为。三是实施具有故意或者过失的行为。四是实施的行为具有应受惩罚性.只有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达到了应受刑事处罚的程度,才处以刑罚。《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知识》讲义*3.刑罚刑罚是指审判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剥夺犯罪人某种权益的一种强制处分。刑罚只适用于实施刑事法律禁止的行为的犯罪分子。4.犯罪构成一切犯罪所必须具备的共同犯罪要件有4个:一是犯罪客体,二是犯罪主体,三是犯罪的客观要件(客观事实),四是犯罪的主观要件(具有侵害的故意或者过失)。5.刑事责任行为人实施刑事法律禁止的行为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知识》讲义*(二)安全生产犯罪《安全生产法》关于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有11条,如果违反了其中任何一条规定而构成犯罪的,都要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有关安全生产犯罪的规定主要有: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等。《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知识》讲义*二、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构成犯罪
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掌握)P87-89
(一)重大责任事故罪:3年以下;3-7年(A)
(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A
(三)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事故罪:A
(四)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罪:A
《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知识》讲义*比较:地方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隐瞒、谎报或者拖延上报事故的刑事责任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刑法》关于玩忽职守罪的规定处罚。犯罪客体是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犯罪主体是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领导人、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客观要件是对已经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实施了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违法行为,致使生产安全事故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报告和救援,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主观要件是具有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故意和过失。《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知识》讲义*比较: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及其有关人员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1)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B(2)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3年以下,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关于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犯罪主要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犯罪主体是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包括安全生中介机构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中介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客观要件是实施了提供虚假的安全评价、评估、检测、检验、认证、咨询等安全生产中介服务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主观要件是具有提供虚假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证明文件的故意。《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知识》讲义*比较:伪造、变造、买卖安全生产事项行政许可证书的刑事责任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依法以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和颁发证照等形式对安全生产事项实施行政可。上述安全生产事项行政许可的各种公文、证照是法定文书,不得伪造、变造、买卖。3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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