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资解决之道.pdfVIP

  1. 1、本文档共2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投行案例学习(70):土地使用权出资解决之道 【案例情况】 一、鸿路钢构: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直接过户到公司名下 (一)直接过户不影响个人增资行为的合规性 1、2003 年 6 月商晓波用于对安徽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增资的土地使用权,系商晓波于有 限公司成立以前,以个人名义从合肥市双凤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受让取得。 2、按照《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上述土地使用权证由转让方 (管委会)负责办 理, 并于 2002 年 11 月30 日前办结。商晓波按约支付土地转让金后,因 转让方原因,未能在合同 约定的期限内将权证办妥。2003 年 3 月,因有限公司已注册成立,商晓波拟将该土地资产作 价增资投入到有限公司,为支持企业发展, 简化办证程序,经管委会协调,长丰县土地管理 局直接将土地使用权证办至有限公司名下。 3、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共计 319.5 万元,均由商晓波个人向管委会支付,不存在 有限公司向管委会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的情形。 4、发行人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与上述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 用权转让合同》、土地转让金的支付凭证以及与本次增资有关的工商登记资料;管委会、 长丰县 国土资源局已分别就上述情况出具《证明》及《情况说明》,证明情况属实。 根据上述核查情况,本所律师认为: 1、上述土地使用权,系商晓波以个人名义同管委会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从管 委会受让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合法有效;商晓波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履行己 方义务后,按照合同约定,转让方管委会应当负责为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2、商晓波所受让的上述土地,系管委会征用的国有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 商 晓波受让上述土地拟用于投资兴办工业企业,符合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 土地利用规划, 其在同转让方管委会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按约履行付款义务后,在 2003 年 3 月之前已具备申领土地使用权证的条件。 3、鉴于转让方管委会未能在约定期限内为商晓波办妥土地使用权证,而商晓波受让上述 土地的目的本身即为用于开办企业,故在所办企业已经注册成立的情况下, 商晓波拟将该土地 使用权以增资方式投入企业,并经转让方管委会协调土地管理部门,在增资前将土地使用权直接 办至企业名下,以减少办证环节。长丰县土地管理 局根据实际情况,为支持企业发展,简化办证 程序,同意直接将该两宗土地使用权登记至有限公司名下。据此,有限公司最终取得了该两宗土 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证》。长丰县土地管理局作为土地登记机关, 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的该项土地登记行为,符合当时相关土地登记规则 的规 定,该项登记发证行为 合法有效。 4、上述土地使用权证在增资前虽已办至有限公司名下,但该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价款全 部系 由商晓波个人支付,有限公司未向管委会或商晓波支付过与该土地使用权 有关的任何费用; 有限公司对该土地使用权的最终取得,并非基于其直接受让行为而是基于商晓波以该 土地使用权 对其进行增资的行为。因此,该等情形不影响本次 增资行为的合规性。 (二)关于“商晓波以个人名义取得国有工业用地是否符合土地管理的相关规定,商 晓 波以上述土地使用权对发行人进行增资是否合法;在土地出让将近一年的时间里,上述土 地价格由出让时的 3.75 万元/亩升值 12.62 万元/亩的原因及合理性”的核查意见 1、关于商晓波以个人名义取得国有工业用地合规性的核查意见 ① 《土地管理法》(1998 年第一次修订)第 9 条规定: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 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②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3 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 用权, 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经营”。 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商晓波以个人名义取得国有工业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动点策划 + 关注
官方认证
服务提供商

动点策划通过提供各行各业经典策划案例,策划思路,行业必威体育精装版动态,旨在做好你的助手,为你正在谋划的事情提供框架思路或创作灵感。

认证主体迈通人才资源咨询(广东)有 限公司
IP属地广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4400007224748147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