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pdfVIP

  1. 1、本文档共1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资产管理 暂行办法(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院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防止资产流失,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学院教育事业改革和 发展,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福 建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直行政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 办法。 第二条 学院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学院资产 管理制度,明晰产权,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备并有 效利用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资产,是指由学院占有、使用的,依 法确认为学院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 学院的(公共)财产。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 资产和对外投资等,具体包括: (一)学院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 (二)接受捐赠等依法确认为学院所有的资产。 1   第四条 学院的资产管理活动,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 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推行实物费用定额制度,促进学院资产整 合与共享共用,实现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紧密统一;应当坚 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 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学院资产管理实行统一制度、分级管理的管理体 制。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物资采购与资产管理部是学院资产管理的一级 管理机构,是学院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学院资产实施综合 管理,接受上级单位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行使学院赋予的资产 的代表权、监督管理权、资产处置权。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 制定本学院资产管理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学院资产的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 检查工作;   (三)审核学院利用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 事项,按规定权限审核或者审批有关资产购置、处置事项;   (四)负责学院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 调剂工作,优化学院资产配置,推动学院资产共享、共用;   (五)组织实施对学院所属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 的评价考核;   (六)接受同级财务部的监督、指导并向其报告有关学院 资产管理工作。 2 第七条 学院各单位是学院资产管理的二级管理机构,各 二级管理单位应配备财产保管员,负责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 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具体职责如下: (一)执行学院资产管理的各项办法、规定,制定本单位 资产使用管理条例。 (二)负责本单位资产购置、验收入库、维护保管等日常 管理,负责本单位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 常监督检查工作; (三)做好各类资产的日常使用、维护、保管等管理工 作,杜绝闲置,合理调剂,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提出资产处置 意见。 (四)及时向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及物资采购与资产管理部 报告资产使用情况。 第三章 资产配置及使用 第八条 资产配置是指学院根据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 需要,通过购置、建设、调剂、租赁和接受捐赠等方式配备资 产的行为。 第九条 学院资产配置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二)与各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相适应; (三)科学、合理优化资产结构; (四)勤俭节约,从严控制; 第十条 学院配置更新资产,须按规定履行资产处置审批 手续后,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办理。 3 第十一条 资产配置坚持调剂优先的原则,能通过调剂、 共享共用、租赁解决的,原则上不重新购置(建)。 第十二条 各单位之间资产调剂由各单位按程序进行调 剂。 第十三

文档评论(0)

汪汪队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