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支持与社会资源期中报告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ppt

家庭支持与社会资源期中报告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ppt

  1. 1、本文档共6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家庭支持與社會資源 期中報告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前言:;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四章 保護措施 第53條; 三、遭受第四十九條各款之行為。 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下列行為: .遺棄。 .身心虐待。 .利用兒童及少年從事有害健康等危害性活動或欺 騙之行為。 .利用身心障礙或特殊形體兒童及少年供人參觀。 .利用兒童及少年行乞。 .剝奪或妨礙兒童及少年接受國民教育之機會。 .強迫兒童及少年婚嫁。 .拐騙、綁架、買賣、質押兒童及少年。 ; .強迫、引誘、容留或媒介兒童及少年為猥褻行為或性交。 .供應兒童及少年刀械、槍砲、彈藥或其他危險物品。 .利用兒童及少年拍攝或錄製暴力、血腥、色情、猥褻或 其他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出版品、圖畫、錄影節 目帶、影片、光碟、磁片、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際 網路內容或其他物品。 .對兒童及少年散布或播送有害其身心發展之出版品、圖 畫、錄影節目帶、影片、光碟、電子訊號、遊戲軟體或 其他物品。 .應列為限制級物品,違反依第四十四條第二項所定辦法 中有關陳列方式之規定而使兒童及少年得以觀看或取得。 .於網際網路散布或播送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內容, 未採取明確可行之防護措施,或未配合網際網路平臺提供 者之防護機制,使兒童或少年得以接取或瀏覽。 ; .帶領或誘使兒童及少年進入有礙其身心健康之場所。 .強迫、引誘、容留或媒介兒童及少年為自殺行為。 .其他對兒童及少年或利用兒童及少年犯罪或為不正當之 行為。 四、第五十一條之情形。 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不得使兒童獨處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對於六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不得使其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 五、有第五十六條第一項各款之情形。 兒童及少年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非立即給予保護、安置或為其他處置,其生命、身體或自由有立即之危險或有危險之虞者,台南市社會局應予緊急保護、安置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 ; .兒童及少年未受適當之養??或照顧。 .兒童及少年有立即接受診治之必要,而未就醫。 .兒童及少年遭遺棄、身心虐待、買賣、質押,被 強迫或引誘從事不正當之行為或工作。 .兒童及少年遭受其他迫害,非立即安置難以有效 保護。 六、遭受其他傷害之情形。 其他任何人知悉兒童及少年有前項各款之情形者,得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知悉或接獲通報前二項案件時,應立即處理,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其承辦人員並應於受理案件後四日內提出調查報告。 ; 前三項通報及處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兒童局)定之。 第一項及第二項通報人之身分資料,應予必威体育官网网址。 ; 新聞一 (第條第項第款) ;新聞一 (續) (第條第項第款);新聞二 (第條第項第款) ;新聞二 (續) (第條第項第款);新聞三 (第條第項第款) ;新聞三 (續) (第條第項第款);新聞四 (第條第項第款) ;新聞四 (續) (第條第項第款);第四章 保護措施 第69條; 三、為否認子女之訴、收養事件、親權行使、負擔事件或監 護權之選定、酌定、改定事件之當事人或關係人。 四、為刑事案件、少年保護事件之當事人或被害人。 行政機關及司法機關所製作必須公開之文書,除前項第三款或其他法律特別規定之情形外,亦不得揭露足以識別前項兒童及少年身分之資訊。 除前二項以外之任何人亦不得於媒體、資訊或以其他公示方式揭示有關第一項兒童及少年之姓名及其他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 第一、二項如係為增進兒童及少年福利或維護公共利益,且經行政機關邀集相關機關、兒童及少年福利團體與報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共同審議後,認為有公開之必要,不在此限。;新聞一 (第69條第1項第1款第49條第1 項第5、6、17款);新聞一 (續)(第69條第1項第1款第49條 第1項第5、6、17款);分析:;補充相關資料 (第條第1項第2款) ;新聞二 (第69條第1項第3款) ;新聞二 (續) (第69條第1項第3款);分析:;補充相關資料 (第條第1項第3款) ;民法親屬篇其要點如下:;親子關係事件: ;釋字第?? 民法第一千零九十條規定:父母濫用其對於子女之權利時,其最近尊親屬或親屬會議,得糾正之,糾正無效時,得請求

文档评论(0)

178****4446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