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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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GE 1— 附件3 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 专家库管理办法 (试行) 2016年5月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的管理,依据《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能源局委托中国能源研究会建设专家库并进行日常管理,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和机关纪委负责监督专家库建设、专家遴选、评审专家随机抽取等工作。 第三条 专家库实行“条件统一、资源共享、资料必威体育官网网址、随机选取”的管理办法。 第四条 评审专家遴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评审专家资格管理 第五条 专家库管理的评审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以独立身份从事或参加有关评审工作的人员。评审专家采取按条件遴选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第六条 评审专家资格 (一)评审专家应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评审过程中践行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行为准则; (二)评审专家应具有正高级(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专业技术职称,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三)评审专家应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熟悉能源领域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定期参与能源软科学及相关领域课题、技术成果研究,能胜任评审工作; (四)评审专家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并接受国家能源局的监督管理; (五)评审专家应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六)评审专家的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七)其他条件。 第七条 评审专家遴选办法 (一)遴选范围 1.评审专家遴选采用定向征集与公开征集相结合的方式。 2.对省级能源单位、能源央企、高校、科研院所等 重点单位,进行定向征集,由所在单位统一上报,人数不限。 3.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在相关媒体发布专家征集通 知,对未进行定向征集的企业或单位做出征集,每单位限报2人。 (二)遴选程序 1.在原有的评审专家库中,遴选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10年以上从事能源科研、教学以及规划设计、管理等工作,且连续2年参加软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工作的专家学者,作为专家入库资格审定小组的备选专家; 2.在以上备选专家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组建专家入库资格审定小组; 3.专家入库资格审定小组对本次征集的所有专家材料进行逐一审核,确定被推荐人是否有资格进入评审专家库,形成评审专家库名单; 4.专家入库资格审定小组在入库资格评判中采用投票表决方式,2票以上赞同视为通过,2票以上反对视为未通过; 5. 评审专家库名单由中国能源研究会上报国家能源局法制改革司进行核定,并受机关纪委的监督。 第八条 凡经纳入专家库,即获得评审专家资格,并颁发《国家能源局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专家证书》。 第九条 对评审专家的资格每两年检验复审一次,符合条件的可以继续任用。评审专家资格检验复审工作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人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是否能够继续满足本办法中评审专家资格认定; (二)本人是否熟悉和掌握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方面的新规定; (三)本人在参加评审活动中是否严格遵守客观公正等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四)本人有无违反本办法规定或其他违纪违法不良记录; (五)应当考核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 对在评审工作中有违规行为、不再胜任评审工作、检验复审不合格的评审专家,或者本人提出不再担任评审专家申请的,将解除其评审专家资格。 (一)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作为评审专家资格一年: 1.被选定为评审专家并且已接受邀请的评审专家,三次以上(包含三次)未按规定时间参与评审,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的; 2.在评审工作中,有明显倾向或歧视现象,故意并且严重损害申报项目正当权益的; 3.违反规定,向外界透露有关评审情况及其他信息的; 4.不能按规定回答或拒绝回答国家能源局有关单位询问的; 5.以本次评审专家名义从事有损评审活动形象的其他活动的; 6.评审意见严重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 (二)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作为评审专家的资格: 1.违反职业道德和国家有关廉洁自律规定,私下接触或收受成果申报有关业务单位的财物或者好处,对评审结果有实质性影响的; 2.评审专家之间私下达成一致意见,违背公正、公开原则,影响和干预评选结果的; 3.弄虚作假骗取评审专家资格的。 (三)评审专家在一年内发生两次或以上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两年评审资格。累计三次以上者将不得再从事评审工作。 (四)评审专家脱离能源领域三年及以上将从评审专家库中删除。 (五)由于评审专家个人的违规行为给有关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相关评审专家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章 评审专家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 评审专家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工作,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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