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日太阳: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xxxx年10月).pdfVIP

超日太阳: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xxxx年10月).pdf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超日太阳: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xxxx年10月)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二零一一年十月 0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 “本公司”) 规范运作和健康持续发展,有效地防范控制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以下简称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 下简称《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订旨在维护股份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建立、健全股份公 司长期、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明确股份公司与控股 子公司财产权益和经营管理责任。以实现控股子公司高效、有序的运作的同时, 提高股份公司整体的资产运营质量,最大程度回馈股东利益。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 (二)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股在 50%以上,或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 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主要通过向控股子公司委派执行董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日常监管两条途径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委派的执行董事、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负责,并依照本制度及时、有效地做好管理、指 导、监督工作。 第五条 公司委派的执行董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经理 层协商后推荐,若董事长、经理层意见不一致时,提交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六条 控股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的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 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订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 1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及时、有效地对控股子 公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公司控股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 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控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 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三会制度,依法设立股东会(或股东大会)、 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监事会(或监事)。公司通过参与控股子公司股东会(或 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 第八条 控股子公司应当加强自律性管理,并自觉接受公司工作检查与监 督,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提出的质询,控股子公司的董事会、经 营管理层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和说明原因。 第九条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作为股东代表参加控股子公司的股东会或作为 董事参加控股子公司董事会的,董事长、总经理有权在《公司章程》、《董事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授权范围以内签署控股子公司的相关决议,超过其自身权 限的事项,应首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其他人员签署控股 子公司相关决议的,应首先取得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或总经理等批准 并获得相应授权 第十条 控股子公司每年至少应召开一次股东 (大)会和两次董事

文档评论(0)

kelly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