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1555-1994汽车风窗玻璃除雾系统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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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 11555-2009
  •   |  1994-05-31 颁布
  •   |  1995-01-01 实施

GB 11555-1994汽车风窗玻璃除雾系统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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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家标准 汽车风窗玻璃除雾系统的性能要求及 GB 11555一94 试 验 方 法 代替GB11555-89 Motorvehicles-W indshielddemisters- Performancerequirementsandtestmethods 主胭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风窗玻璃除雾系统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M,类汽车。 引用标准 GB11556汽车风窗玻璃除霜系统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11563汽车 H点确定程序 3 术语 3.飞 除雾装置 指用来清除风窗玻璃内表面上水蒸气凝结物,使其恢复清晰视野的装置。 3.2 除雾面积 指经除雾后,风窗玻璃内表面上恢复清晰视野的面积。 3.3 雾 指在风窗玻璃内表面上的水蒸汽凝结物。 3.4 除雾 用除雾装置清除覆盖在风窗玻璃内表面上的雾的过程。 4 性能要求 试验开始后10min时,至少应将A区90%和B区80%面积上的雾除净。 每辆汽车必须装备一套除雾装置。 5 试验方法 5.1 试验条件 5.1.1 试验应在足以容纳一辆M,汽车,且能维持试验温度为一3士1℃的低温试验室内进行。 5.1.2 试验前,应使用含甲醇的酒精或类似的去污剂彻底清除风窗玻璃内表面上的油污,然后用清洗 剂擦拭,待干后再用棉布擦干净。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4一05一31批准 1995一01一01实施 GB 11555一94 注:0o”点的位置在风窗玻璃中部前方300mm的汽车纵向中间平面上。 图1试验温度和风速测量点的位置(}o”为测量点) 5.1.3及时测量试验室的温度和冷空气流速,其测量位置见图1, 5.1.4 试验室冷空气流速的水平分量应低于2.2m/s, 5.1.5 空档时发动机的转速,应接近但不超过其最大功率相应转速的50%. 5.1.6 试验期间,除了加热和通风系统的进、出口外,发动机罩、车门和通风口均应关闭,自除雾试验开 始,可以开启1扇或2扇车窗,但总开启距离不得超过25mm, 5.1.7 除雾装置(或暖风机)接线端的电压不应超过系统额定电压值的20%. 5,.8 蓄电池必须处于全充电状态。 5.2 试验仪器及设备 5.2.1 试验用蒸气发生器(见图2)应满足如下要求: a.容器的盛水量不少于2.25L; b. 在一3士1℃的环境温度下,沸点的热损失应不超过75W; c.鼓风机在50Pa的静压时,应有0.07^0.10m/min排量; d.在蒸气发生器的顶部须有6个直径为6.3mm的出气孔; e.发生器输出的蒸气量,在一3士1℃的条件下为,X(70士5g/h), 注:”为汽车制造厂所规定的汽车座位数。 5.2.2 直流可调稳压电源。 5.2.3 发动机转速表或其他测速仪。 5.2.4 风速计。 5.2.5 温度计或其他测温仪器。 5.2.6 秒表或其他计时仪器。 GB 11555一94 离心鼓风机 扩散室 隔热元件 加热元件 图2 蒸气发生装置示意图 5.3 试验程序 5.3.1 按GB11556确定试验车风窗玻璃的A区和B区。 5.3.2 蒸气发生器应放在紧挨车辆前座椅靠背后面的地方,其出气口应在驾驶员座椅的R点上方580 士80mm处座椅中心平面上;若座椅靠背是可调的则应调至规定角度;若座椅靠背后安放不下,则可将 发生器放在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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