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网络证据保全公证存在问题与对策分析
网络证据保全公证存在问题与对策分析 [摘要]互联网普及的时代,网络侵权案件时有发生,在网络侵权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和保全成为诉讼的关键。全国各地公证处的网络证据保全公证业务开始蓬勃发展,网络证据就为这样的公证创造条件,本文将结合我国公证工作的情况,重点探讨网络证据保全公证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证据保全 网络 公证 [中图分类号]D915.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2)08-0028-02 网络证据保全主要用于网络知识产权或者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少数也运用到刑事案件中,本文侧重于讨论网络侵权的证据保全和公证中存在的问题。网络证据具有不稳定性、可修改性和易破坏性等高科技属性,网络侵权案件中的当事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能借助网络证据保全公证,所以网络证据的保全公证工作尤为重要。 一、网络证据保全公证 (一)概念 大多数学者认为,网络证据就是电子证据,凡是借助电子信息技术进行处理的证据都可以归纳在电子证据的范畴,这就使网络证据的范围极其广泛,只要与电子计算机数据相关的都可以成为证据。但是,部分学者也主张将电子证据和网络证据进行区分,将网络证据具体定义为:经过互联网传递并在另一终端进行下载的计算机数据。网络证据的概念界定非常重要,它涉及到公证的具体工作,所以通常情况下都将后一种观点阐述的视为真正的网络证据。 2010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共同出台的《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电子证据的类型,但主要是刑事犯罪领域的证据种类,包括网页、上网记录、电邮、电子账册等,这里面涉及到的通过互联网进行操作的都是网络证据,同时在网络侵权案件中主要也是通过互联网网页侵犯相关的权益,所以,网络侵权案件的网络证据界定也可以以该《意见》中的网络证据为主。 网络证据保全公证指的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对于当事人指出的相关电子文件进行固定和保护,并把可能灭失和难以取得的电子数据以“纸质”的形式显现出来的一种证明活动。 (二)网络证据特点 网络证据内容形同书证、物证和一般的视听资料,但是不同于传统证据的是:网络证据的介质不是纸张而是计算机,网络证据可以将图像、声音、文字进行混合表现出来。网络证据也不能像物证一样将实物进行展示证明事实,只能是利用内容进行证明,所以网络证据的特殊性就更为突出,它独特的特征主要包括客观真实性和脆弱性。网络证据的客观真实性是因为网络数据一般不会受到外界的侵蚀,并且可以长期存储,能够客观还原实物原貌。同时,网络中的数据虽然不受外界侵蚀却也容易被人为破坏,实时取证较为困难,所以也说网络证据具有脆弱性。 (三)网络证据保全公证优势 经过公证后的电子数据可以在人民法院直接作为证据使用,相关法律也明文规定“法律事实和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人民法院要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当事人无需另外举证”。由此可以看出,进行网络保全证据的公证人在证据上已经占据优势,同时有效保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遏制网络侵权已经是网络证据能够反映的一个客观事实,这样不仅是保护了部分人的权益,也净化了整个网络环境,杜绝恶意网络侵权事件的发生。 二、网络证据保全公证的问题及对策 对于公证机构来说,网络证据具有的高科技性都是对于日常公证工作的一项挑战,传统的公证视野将从“眼见为实”的状态中脱离开,采用新视角,面对网络证据公证中的一系列问题。 (一)公证环境 网络证据的公证工作需要安全和严密的环境,公证人一定要具备相关的计算机常识。比如,电脑浏览网页脱机后还能进行脱机访问,如果稍微具备互联网技术就可以修改网页上的内容,也可以利用计算机中的某些操作软件,隐蔽修改网页内容并且与任意网址链接。如果公证的时候不在相关的公证处进行证据保全公证,那么,数据很有可能在公证过后被恶意修改,给当事人和公证处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面对这样的情况,公证人员要尽可能使用公证处的电脑进行证据保全的公证,并且对公证的过程进行必要的详细记录。 另外,局域网存在的侵权行为,公证人员必须到相关的现场进行公证,例如网吧侵权,公证人员要以消费者的身份进入网吧进行证据保全公证,将操作人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记录并存储。公证人员将相关的存储设备进行刻录和封存,如果有关于电脑操作技术内容的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指导或者操作,并用视频记录操作过程。 为了更好地防止相关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加入影响事实的技术代码,不管是局域网还是非局域网的网络证据保全公证,都要由专门公证机构聘请专门技术人员进行操作。 (二)公证程序 公证的相关程序是任何一项公证工作都需要遵守的步骤,传统的证据保全方式相对完善,公证人员可以按照既定的步骤对相关证据进行记录、制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