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申请加积分入户的条疑问.docx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解答申请加积分入户的条疑问.docx

解答申请5加5积分入户的20条疑问深圳于2017年7月17日开始颁布实施的《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试行)》(俗称“5+5”积分入户政策),9月30日是2017年度申请的截止日期。记者了解到,如果申请者对数据比对结果有异议,可持相关证明条件到对应的职能部门窗口进行复核。积分入户复核时间延期至10月30日,复核结果届时将通过短信等方式向申请者进行反馈。(相关报道:深圳“5+5”积分入户申请复核时间延期至10月30日)在申请的过程中,关于购房认定条件、社保认定条件以及租赁合同的办理等问题是目前申请者困惑最多的。近日,深圳新闻网的报料邮箱(1487054986@)以及深圳论坛陆续收到不少网友的报料。由于申请者的实际情况不尽相同,记者整理了比较有代表性的网友提问,转发给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获得详细解答。现将问题与解答附录如下。【一、关于购房条件】1、网友“546767956”问: “【深圳市公安局】经数据比对,您提交的2017年度积分入户申请没有达到当前拥有一套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同时历史上拥有一套满5年合法产权住房的基本条件。如有异议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规土委窗口(梅林凯丰路16号档案大厦,电话进行复核。如对相关结果无异议,请登录申请平台撤销申请,以免影响您的诚信记录及今后的积分入户申请。”记者同志你好!我也有收到这个短信,同时我按短信的意思撤销申请了。我打了两次公安局电两次的回复不一样。我是2011年购房的,房地产权证写得很清楚,但是房地产权证下来是2014年(即登记日期)。第一次的回复是:满5年是按房地产权证登记日期计算,所以我不满5年。第二次的回复是:多少年是规土委审核,她不知道以哪个日期计算。然而我想再次申请却提醒我社保未达5年无法申请,我的社保最少有8年。答:这个问题主要是涉及到市规划国土委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于拥有合法产权住房时间的认定起点问题。一种是以产权登记证书正式核发时间为准,一种是以购房合同或者是司法判决等等方面的材料为准。这两种方式中,拥有产权登记证书的比较简洁明了容易操作。因此,深圳市规划国土委面试,按照这个标准来认定的。这两天有网友就这个问题提出了疑问,据我了解,深圳市规划国土部门正在对这个审核有进一步的明确要求。请这位网友。耐心的再等待一下,不要着急。2、网友“敖客”问:深圳新闻网记者,我也收到市安公局发的积分入户房产不符合的短信,公安局的电话打不通,但我前天在公安局的网站咨询了暂未收到回复。我2010年购买的商品房,持有4年多,卖了,立即换成现在这套房2年多了。象我这种情况是否符合拥有深圳合法产权房且已满5年呢?就是说,如果租房满5年也可申请,但象我这样近7年来一直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只是因为中间更换过就不符合要求吗?下面这句话中“且已满5年”是指一套房要持有5年吗?“(2)申请人应在当前或曾经拥有(可为已转让、出售等情形)的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中,选择一套拥有时间最长,且已满5年的住房用于计算积分。”我每天必看“深圳新闻网”,希望你们能帮助我确认这个疑问。我也看过发改委的文件,也不能确认是否需要一套房实际持有5年。因为如果是这样,我则不符合条件,但政策本身似乎本意不是这样吧。答:根据该网友的描述,她在深圳拥有一套商品住房的时间没有满5年,那么根据规定是不符合本次政策申请的基本条件。但是她可能对政策不公平的问题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观点,其实想一下虽然租房5年可以参加排名,但是分数的话,对比购房满5年的这个数值是大大降低的。换句话说,就是说租房5年的入围的也并不是在排名方面是占优势。3、网友“沧海一粟”问:你好。原拥有一套满10年合法产权住房,但现在因经济原因已经出售,不明白是否符合第三条的相关规定?敬请咨询解答,多谢!答:如果他只有一套拥有10年的合法产权住房并且现在已经卖掉,其名下现在是无深圳市的住房,那么显然是不符合此次的这个入户申请条件。4、网友“郭小平”问:你好,我是申请“5+5”积分入深户的。我的第一套房是2006年11月份购买的,我和我老公各占百分之五十,但这套房已经卖了。按照政策规定,可以用最早的商品房来积分。递交申请资料后,我在昨天收到了以下信息,请问我应该怎么办?谢谢你。【深圳市公安局】经数据比对,您提交的2017年度积分入户申请没有达到当前拥有一套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同时历史上拥有一套满5年合法产权住房的基本条件。如有异议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规土委窗口(梅林凯丰路16号档案大厦,电话进行复核。如对相关结果无异议,请登录申请平台撤销申请,以免影响您的诚信记录及今后的积分入户申请答:这个网友的问题表述不是特别清楚。他只讲到2006年的他有了第一套的商品住房,但这套商品房持有的时间是不超5年并没有明述。他现在是否仍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也没有明述。如果

文档评论(0)

zhangningclb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