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货币财产所有权的研究.pdfVIP

  1. 1、本文档共1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存款货币财产所有权的研究

· 41 · 部 门法专论 存款货币财产所有权研究 夏尊文 摘 要:关于存款所有权的归属,尽管我国有关法律法规 已经明确,在学术上却是一个仍 有待澄清的问题,国内已有的存款人所有权说、银行所有权说、双重所有权说等从表面上看似 乎都有一定的道理,但实际上均缺乏足够的说服力。可是,这一理论问题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 的,不少案件的定性与这一问题直接相关。鉴于此,有必要在梳理相关学说的基础上,正本清 源,探寻存款所有权的真正归属。事实表明,虽然存款人对于存款货币财产权可以在债权、所 有权之间选择行使 自己的权利,但这并不影响有关法律法规立场的正确性,存款所有权非存款 人莫属。新近的存款货 币新型财产说不可取。 关键词:存款人所有权说;银行所有权说;存款债权说 中图分类号:DF5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3—8330(2011)05—0041—11 当今社会,人们越来越习惯于将 自己暂时不用的多余现金存入银行,也越来越习惯于利用 自己银行 账户上的存款(主要是活期存款)进行各种交易、结算。然而,存款的所有权归属于谁?尽管我国有关 法律法规已经明确存款的所有权属于存款人,但我国学术界对这个问题一直争论不休,主要存在存款人 所有权说、银行所有权说、双重所有权说等几类不同的学说,这些学说从表面上看似乎都有一定的道理, 实际上均缺乏足够的说服力,可见,这在理论上仍是一个有待澄清的问题 。这一问题的重要性是不言而 喻的,诚如有学者所言:“所有权是人类社会的特征制度之一。一个 民族如果不知所有权为何物,或者 其制度安排 中仅赋予所有权以较为次要的地位,或者 我‘的和你的’不过意味着 ‘当下你我所持有的’, 它必定不生活在我们这个世界中。”而且,不少案件 的定性与这一问题直接相关,如果在这一问题上含 糊其辞,就难 以对关联案件准确定性 ,司法的公信力也将因此受损。鉴于此,有必要在梳理相关学说的 基础上,正本清源,探寻存款所有权的真正归属。 一 、 存款人所有权说介评 有些学者赞同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立场 ,认为存款的所有权属于存款人 。其中主要存在 以下几种 不同的观点: 1.所有权保留说。该说认为,“存款是存款人在保留所有权的条件下,把使用权暂时转让给银行的 [作者简介]夏尊文,湖南理工学院政治与法学学院讲师。 ① A.M.Honore,“Ownership”inOxfordEssaysinJurisprudence,ed,A.G.Guest,P.107.转引自冉吴:《“相对”的所有权——双重所有权的 英美法系视角与大陆法系绝对所有权的解构》,载 《环球法律评论))2004年冬季号。 万方数据 · 42· 北方法学 第5卷总第29期 资金和货币”。 储‘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信用行为,通过契约的方式,个人把货币存入银行后, 货币的使用权暂时让渡给银行,存款人仍享有所有权”。 2.物权契约说 。该说认为,存款人与储蓄机构的储蓄合同为物权契约。 3.权能出借说。该说认为,在存款关系中,以债权为媒介而发生转移的,不是通常情况下的货币所 有权,而是所有权的部分权能,即货币的占有、使用权能通过出借方式转移给了存款机构。虽然银行也 可以处分储户的存款如借贷给别人、投资等,但银行享有的并不是一种最终处分权。⑨ 4.特殊租赁合同说。该说认为,存款的所有权是客户的,而银行对存款拥有的仅是使用和收益的权 利,处分权仍然在客户手中,客户与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应是以货币为标的物的特殊租赁合同关系,即 特殊物权关系。 5.保管合同、使用合同结合说。该说认为,物是能为特定主体直接支配的财产利益,银行存款属于 确定的、实在的财产利益,银行存折是财产利益的存在方式,存款人直接支配着存折等于支配着其在银 行的存款,所以,存款人对其银行存款拥有的应是所有权。④储蓄合同是保管合同和使用合同的结合。@ 6.混合合同说。该说认为,存款合同在性质上属于资金保管与转移资金利用权的混合合同。 在以上几种观点中,所有权保留说、物权契约

文档评论(0)

3471161553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